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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內容~自請回收


ericwc wrote:
"嚴格來說要提出刑事...(恕刪)


哈,我就知道有人會提出這個矛盾問題

發生車禍時如果行為人有故意或過失而被害人身體或生命又受侵害時也就是說因故意或過失撞傷人

或撞死人的情形才會有刑事犯罪問題,要不然如果行為人根本沒有故意過失或者雖然有過失但只是

單純車輛毀損沒有人傷亡時,頂多隻有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或行政責任而已,那麼和刑事犯罪就扯不

上邊了。

所以雖然都有過失這兩個字,但意義不一樣。
Devilpo2010 wrote:
哈,我就知道有人會提...(恕刪)


幫你溫習一下你自己的原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一般車禍無致死或殘疾還有重大傷害的情況下一般的車禍都只是民事.

嚴格來說要提出刑事過失傷害是要指蓄意傷害, 譬如闖紅燈、危險駕駛、或酒駕等等類似情況所發生

的車禍才可能或可以提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跟你後來寫的這段完全不同

janny159753 wrote:
做錯的是對方,所以肇...(恕刪)


有過幾次經驗你就知道,你用不著對我生氣,我只是陳述事實而已。


Daniel Blue wrote:

如果有相關交通事故可能有後續訴訟需求的建議可以先諮詢各地公所的免費法律諮詢不必一定馬上找律師律師一定是鼓勵提告不然訟源哪來先衡量所受損失跟可能求償金額再做決定理性建議可先不要計算精神慰撫金通常比期望值小很多
...(恕刪)


目前我們只有跟對方保險員談醫療跟修車支出而已其他賠償都沒談。
bow0831 wrote:
"先不論是誰對誰錯…"
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出車禍後到裁決書收到的期間,有必要去關心對方。
更何況當時是在對方認為你們有錯在先。
不過,很重要的是,很慶幸你們平安無事。

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出車禍後到裁決書收到的期間,有必要去關心對方
這句話說到骨子裡了
覺得對方要賠
就去告吧

以肇事方來說
如果保額夠高
對造又傷不重
估一估保險賠的了
就出險就好啦
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也是會被法官認定不合理
關心多餘的

簡單一句話
以法為依歸
ericwc wrote:
幫你溫習一下你自己的...(恕刪)


蠻好的阿,簡短扼要。這裡是01耶請你來慢慢解釋什麼叫故意和非故意過失?你要慢慢寫我是

很樂意看你浪費時間的。
我也遇到了~
而且連保險公司是哪一家都問不出來~

湯瑪斯 wrote:
有過幾次經驗你就知道...(恕刪)


我也只是陳述事實
我沒跟你生氣,這有什麼好生氣~
懶得理你咧
ericwc wrote:
實際上保險公司開公司就是要賺錢,又不是做慈善事業
在可能的範圍內會盡量壓縮理賠金額 用話術嚇唬受害者
會不會激怒受害者 根本不在它考慮範圍
或許沒知識的受害者會被唬到,懂得人根本不理它講得屁話
現實生活中就曾發生受害人要求120萬,保險公司僅同意80萬
受害人不滿打官司,最後判賠270萬元(保險公司理賠上限200萬)
肇事者除了要再多拿出70萬,又背了一條過失傷害


保險公司是營利事業
能少賠當然是少賠
但保險公司也有監督機關
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如果有理賠上的問題也可以提出申訴

更何況還有訴訟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捍衛自己的權利

只是你舉的例子省略了很多
細節也不清楚

單就您所陳述的
如果向法院請求肇事者賠償120萬
法院是絕對不可能判賠270萬

法院只會在原告的請求範圍內做出裁決
不可能額外增加損害賠償判決金額

或許是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時提出更高的損害賠償金額並能提供證明也說不定
但絕不會有向法院請求120萬損害賠償卻判賠270萬這種事
守法 一定要守法 公平 一定要公平
有次開公司車迴轉撞到一台進口車...

車子裡是一對夫婦,都沒受傷

因為公司車是跟和運租的

所以是全險..我就請警察來做筆錄

我只跟對方說保險公司會跟他們談理賠的事

從那天之後我就沒跟那對夫婦照過面..講過話

最後也和解了..也是保險公司代我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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