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AT沛恩 wrote:我汽車屁股遭撞.(恕刪) 光這句話就不用賠了!後車撞前車,一定是候車的錯(沒保持安全距離)但機車會用刑事(傷害罪)逼你民事和解記得以後車禍,記得把安全氣囊炸開,去醫院驗傷,都是傷害罪,就沒得逼
我的情況和你類似,但我是右轉他直行。而且我們「沒擦撞」,他是「自摔」,這在筆錄上都有提到,但肇責還是判我全責。其實,當初我已經右轉過去約50公尺了,所以很多人都跟我說,如果當下我直接開走,那就什麼事都沒有了。但前面很多回覆都有提到,該賠的就該賠,這句話我認同,所以那個當下,我停下車查看。也被對方也有提告我傷害,所以我都是以自身的經歷來回答你。就如同前面說過的,你先付給他的錢,包含紅包,醫院的費用之類的,保險公司不見得會幫你付。而且,照你的情況來看,對方會逐筆逐筆跟你索取相關的費用。所以你的做法很正確,請他們把維修,醫療等相關收據都保留好,保險公司會賠。走法院真的不是什麼可怕的事,只是花時間而已。
janokuo wrote:所以很多人都跟我說,如果當下我直接開走,那就什麼事都沒有了。(恕刪) 什麼事都沒有??如果你直接開走,你麻煩才大了,對方人有受傷,你不停車查看,觸犯刑犯185-4,最輕本刑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發生車禍要怎麼處理,不要亂聽別人的意見,因為有些人無知是沒有底線的
但是,對方是自摔喔。所以他要怎麼證明是因為我的關係,他才摔車的?我不想筆戰,因為事情已經都處理好了。只是叫我開走這個說法,除了一般人之外,也有保險公司的理賠,甚至是警方也這麼說。補充一下,我跟本沒發現後面有人摔車,是副駕的人跟我說,後面有人摔車,我才停下來看。對方就說我轉彎害他嚇到,所以他自摔。那個時候,我的車已經右轉過去,且行駛離路口約50公尺了。
janokuo wrote:但是,對方是自摔喔。...(恕刪) 肇事不一定要有碰撞好嗎而且你自己也說,肇責全部在你,所以不會因為你開走,就沒有肇責那些叫你開走的人,是等事情都處理了差不多了,才這樣跟你說的吧,這樣只是事後諸葛,而且最後被抓去關的是你,胡亂說的人又不會有事之所以花時間回應你,是為了導正視聽,沒有筆戰的意思,而是不希望有人看了你的發言,肇事逃逸,而悔不當初
我說肇責在我,指的是鑑定委員會做的報告。但坦白說,我真的不認為我有責任,因為1.我的時速約30,且轉過去已經開了50公尺了。2.旁邊也有機車停下來等我轉彎。3.那天其實有下雨,所以我覺得他是煞車鎖死,所以打滑。至於事後的話,我倒不這麼認為。因為我在發生事故的當下就開始找保險公司了,一直到去鑑定委員會之前,也都還在找人詢問相關的狀況。甚至警方的初判表上也載明了,對方自摔,無明顯事故比例。那為什麼鑑定委員會,會判我要負全責,說真的我就不懂了。我也沒有要筆戰的意思,只是對這個情況很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