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到斗南,現在費率是200元,第三方案是249元,第一方案則是194元,大家可以瞭解這兩個方案所差別的55元就是在幫短程用路人付的錢,因此雲林人來回一趟家鄉要幫短途用路人多負擔110元。若實施第三方案免費里程的話,以後雲林鄉親回家就辛苦了,負擔自己之外還要幫別人買單,不知道雲林的民意代表能不能為雲林的出外人說說話 ?其實多出些錢為了國家好倒還可以接受,但是要這樣不公不義地去為跑短程的人負費,這種錢實在是花不下去! 這口氣也嚥不下 !請教馬總統,您口口聲聲的公平正義到底哪裡去了 !
如果照這個方案來跑,南北物流業者的成本一定提高到時成本一定又是轉嫁到百姓身上結果明明是可以實現公平正義的措施搞到最後變成萬物齊漲,百姓全都成了白痴決策下的犧牲品不管有沒有開車上高速公路,統統都中槍還有那個深夜開車上路打折優惠,更是蠢到不行到時一定會有公司行號逼司機開夜車最後導致疲勞駕駛肇事,責任又要算誰的既然要圖利那些每日的短程使用者,那倒不如改回使用回數票一樣不用花錢就可上路還可增加一些就業機會(收費員)百姓假日出遊也不會漲價,物價也不受影響到底裝e-tag的目的是什麼啊~~一整個不公不義啊~~~
CarDoctor wrote:感應門若設在交流道上,就無法設計有20KM的免費里程,還可以順便抓超速。這是裝在高速道路主線上的最大用意。...(恕刪) 聽你在上下交流道總里程減20km後計費上下交流道總里程除以時間算均速
sleeper wrote:還有那個深夜開車上路打折優惠,更是蠢到不行到時一定會有公司行號逼司機開夜車最後導致疲勞駕駛肇事,責任又要算誰的既然要圖利那些每日的短程使用者,那倒不如改回使用回數票一樣不用花錢就可上路還可增加一些就業機會(收費員)百姓假日出遊也不會漲價,物價也不受影響到底裝e-tag的目的是什麼啊~~一整個不公不義啊~~~...(恕刪) 但是又何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