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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初步鑑定問題請教

初判表常會令你傻眼,尤其對方是砂石車
等大車時更是...可以說是無言以對,不知非A1是否可花3000申請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
反正您第一次以鑑定為完全責任!
趕快申請覆議,這是有時效性的
反正也沒有甚麼好輸的了!
超過時間您就自己吞了吧!

還有說詞很重要!

靠右跟右轉
減速與急煞車

建議:
如果是我我會說,我減速靠右要讓對方超車!
然後就被高速衝撞了!
要是後車撞前車都沒責任,那保持距離要幹嘛!
請問委員開車不用注意前方車況嗎?
雙黃線可以超車嗎?
限速40里的路,剎車痕100多公尺!這是在飆車吧!
......


把關鍵重心落在高速撞擊而不是右不右轉!
還有建議把第一次鑑定對方的論述較詳盡的說明一下!
或許比較幫得上忙!
這是社會的殘酷,上戰場就不要怕子彈!


希望對您有幫助!
有條帝王條款叫做應注意而未注意
我想吃過這條款的人應該不在少數!
除非後車可以證明不知道發生甚麼事
這一條才能成立!妙吧!
有注意還是發生了還是算應注意而未注意
一般來說能躲得過得很少!

目前來看!
我想您不應該是完全責任!
怎麼會有人相信煞車痕 100 公尺這種鬼話啊?

小時候沒跑過百米?

樓主放心 交通A 在報案的時候一定為幫你量煞車痕 不是你說得算
kendo3 wrote:
初判表常會令你傻眼,...(恕刪)

hotbrian wrote:
雖然我們知道真像後車真的開太快 但是你沒有打方向燈更是主因

1.未保持安全距離: 後車不是正面追撞你 所以跟未保持安全距離無關
2.雙黃線超車:
因你沒有打方向燈 後車可以說他判斷你要繼續直行 而他要右轉 但你突然右轉 所以撞到你的右前側
3.右側超車:同 2 所以後車可說他的意圖並非右側超車
4.超速追撞前車: 後車不是正面追撞你車尾正面 所以無法判定是超速追撞

加上他有行車紀錄器 你就真的沒打方向燈 造成後車誤判 所以你要反駁真的是很難阿
...(恕刪)
真的判的非常好 最賭爛就是這種不打燈的龜車 要去哪都不知道 是怎樣 慢就天下無敵啊 一點基本的駕駛觀念都沒有
樓主,你忘記最重要的一點
對方直行你要轉彎
轉彎未禮讓直行就輸慘了

樓主麻煩重新去考一次駕照 , 甚麼叫我認為沒車所以就不用打方向燈 , 還有臉上來取暖......

chhkvn wrote:
這個結果小弟真的很難接受,我承認我未打方向燈是有過失,但後車依我看來有以下過失:
1.未保持安全距離。
2.雙黃線超車。
3.右側超車。
4.超速追撞前車。


1. 未保持安全距離很難判定,
尤其他都想超你車了,怎麼可能保持距離超車?

2. 雙黃線不能從左邊超車,當然只好從右邊,
不過根據交通法規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四百元以下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車行經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道路修理地段、市區交通頻繁處所超車者。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者。
三、在前行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馭入原行路線者。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虫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者。
五、前行車聞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可以主張對方違規,但是違規算不算過失就要看法官了,Wellcome to taiwan。

3. 同上
4. 超速沒有儀器測定,很難判定超速。
不打方向燈又龜速行駛是很令人討厭的。

我個人認為責任的判定往往是很奇妙的
我身邊朋友有人為閃避突然切入汽車道的機車,在上坡轉彎處左車輪越過雙黃線
正好對向下坡轉彎來車也越過雙黃線,雙方在雙黃線上對撞,警方也有拍照及畫圖證明

交通隊的初判分析結果:
說我朋友筆錄自己說自己逆向行駛,判定為主因,對方無發現肇事因素
筆錄根本沒有說自己逆向行駛之類的說詞和記錄

申請縣級的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
雙方車主說明當天情況,照片及畫圖都說明雙方都越過雙黃線,鑑定結果為我朋友全責,對方完全無責任

覆議再申請省級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
沒有通知雙方車主說明,直接判定我朋友全責,對方完全無責任

週邊許多朋友一起在討論,大家都想不出為何雙方都越過雙黃線,對方完全無責任
忘了說明,對方是檢調單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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