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dfg wrote:我也會讓行人先走不過...(恕刪) 5秒.. 應該還算好吧!人要互相才能彼此尊重如果你好心讓他先過, 而他還在聊天/慢慢走不知道禮讓的人感覺如何?尤其是當你要左轉而且後面一堆車要左轉/沒幾台直行車時那種取捨及感受.. 就讓人蠻掙札的
台灣人就是什麼都趕,什麼都急....高速公路車速一慢就有人把車轉向路肩,不知道是要趕著死嗎?大卡車為了不煞車,已經黃燈來還是死命衝過十字路口,前方下一個紅綠燈也早變紅燈了,不知道是要趕著死嗎?十字路口一紅燈,一 些計程車就把車轉到旁邊的機車道,硬擠到前方等紅燈,不知道是要趕著死嗎?摩托車太多車速慢時,就有人把摩托車騎到快車道與汽車爭道,不知道是要趕著死嗎?結果這種急法趕法,有比較快回到家嗎??如果發生事故恐怕永遠也回不了了......所有的交通意外大部分不外乎"急"&"趕",因而違規發生事故.......臺灣人繼續急吧,繼續趕吧,繼續衝吧!!
ERS4 wrote:就是因為有這種水準不...(恕刪) 嗯...你是崇洋媚外過頭了吧....整天幻想自己在日本還是美國路人有行人穿越道不走還要停車讓他...這樣台灣交通就不用搞了吧郊區就算了...問題是市區我遇到一堆這種貪圖自己方便的路人直接穿越馬路以你的標準,乾脆連穿越道也不用畫了,直接穿越馬路就好了
小弟並非崇洋媚外,有意識以來,也絕不危行穿越路中。雖然路人危行穿越路中是極度危險、極度不自重的行為,我們也可以說「己重而後人重之」藉以反對他們。但不論他們的選擇如何,當我們選擇不尊重他們的同時,也就選擇了不尊重自己。不論別人愛不愛自己、愛不愛我們,當我們自身不懂得主動去愛別人,去愛那些不論是否憎我們的人;那愛、高尚,在我們身上就不存在;此時的我們,自然也與他們無異。故無論我們是行人、路車,都應當以此反求諸己;不論別人是否做到,且求我自己能做到。一點一滴,台灣才有可能進步。欸~我這樣寫,看起來有點像宗教言論~~orz
hjy0921 wrote:這就是台灣呀...車...(恕刪) 台灣的實際大小:總統公務車(X的哩!在三星的嗯型轉彎開到六十,馬路上都有摩擦聲,每台公務車亮著引擎蓋下的紅燈閃爍之外,都在飆車,太危險啦!!交通管制又沒有做的很好,有路人要過馬路,想必那種速度撞上去應該受傷不輕鬆! <-誤引起筆戰,親眼看到,就事論事!) > 火車(合法的最大路權) > 坦克車 > 連結車 > 砂石車 > 公車 > 貨車 > 轎車 > 機車 > 行人 不過在怎麼大之外,除了總統公務車之外,就屬警察啦! 還有"警車"、"救護車"與"消防車"執勤時,務必要讓道而行,以利任務之遂行!
我認為不管是車還是人都要互相禮讓尊重才對,記得之前電視上常播一個宣導短片,「有一個人開車差一點撞到一個人那個人也是他自己,強調的是:你不會永遠是開車的人。」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印象,我每次看到這個影片就一直覺得應該再加一個,你也不會永遠是行人之類的影片。因為有時候實在是感覺有些行人也是非常沒有道德,不過要說別人前還是先討論自己,我自己是一定會看狀況,還有空間的話我會放慢讓車先過,如果差不多的距離,我會快步通過,不要讓別人等太久,但很多人就不會這樣想,每次在等行人通過時真的有點不滿,不是仰頭慢步(當你在等他過的時候)就是低頭快衝(當你正起步要過時)。有一次就是我開車在等行人通過,大家一個勁的慢,我停第一台,等到全都過完了,我正準備要起步通過時遠遠的就有一個婦人快跑到蹺到我車前面過去,當時時間還有30幾秒,而我車頭也過了行人穿越道了,我是看她還有一段距離才走的,而且她也是慢慢走的怎麼突然又衝起來了。這要是撞到了是我的錯嗎?當然是囉!
我覺得好死不如賴活著.如果想要享受走在路上被尊重的感覺,買張機票到先進國家如前所述的美,日,瑞士等等,好好享受後再回來.台灣還在進步,但是速度很慢,最主要原因個人覺得是每個人都很自我,都以"我"為出發點,完全不接受幫別人想的觀念.看看週遭環境,有路覇,有佔據騎樓,有佔用殘障車位,有違建,有太多太多不守規定,讓我不敢安心的推娃娃車帶小孩出門散步.哪天你不讓車子先過,被撞傷甚至撞死了,遇到好心的丟個幾萬塊賞給你,遇到對方耍賴,雙手一攤,像我們總統一樣,給你一句:瞴你是要怎樣!怎麼辦?丟冥紙?抬棺抗議?還是找媒體?不是我在鄉愿,而是日子是自己的.等到整體環境以及大家都普遍進步到一定程度後再來安心過馬路吧!只不過那個時候先進國家又不知進步到哪裡了.慢慢等吧.
很簡單~我的想法是有禮讓的人才有資格要求別人禮讓...基本上我不會在行人行走動向的前方經過~除非有足夠的距離在桃園很多外勞愛闖紅綠燈~也讓行車多很多驚險老公公老婆婆就會讓他們先過...希望交通號誌可以改良否則很多大路口..等行人走完..已經又紅燈了..後方一堆車輛已經塞到下一個路口..也大大影響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