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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高速公路內側車道,高公局給我的回答是這樣的

jack9728 wrote:
版主
個人是覺得 讓一下 有那麼難嗎?
無論 你是否 已經在最高速行駛 人

雖然你文章是針對我
但是用詞很客氣,我也覺得沒什麼
偷偷的跟你說,除了第1樓的文章是我PO的(不然怎麼會變樓主)
73、75跟82樓的文章也是我PO的
若是你看完了之後還是覺得我有問題,那我也沒辦法囉
本棟樓我目前覺得大家的討論都還蠻理性的
希望不要歪太多......謝謝啦!!
白藍的公路車

herblee wrote:
高速公路局 的文可多了!

您可以去查一下,有沒有這份 "管字第0960017526號"
====================================================================
 發文字號:管字第0960017526號

一、台端96年7月7日電子郵件詢問事項敬悉。
二、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
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
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啟
====================================================================

內線淨空的條文
我可以查 歐盟 ,德國 , 日本的條文

中華民國台灣, 因為還未進化,沒有路權觀念, 這種"未來文件"的文號, 可能還要好幾年之後,才查的到. (恕刪)



前車已經是最高速限了, 後車如果要超車, 如果可以讓, 並沒有說不讓啊,
這和板上其他人說內線一定要淨空, 超完車就要回中線完全是兩回事啊..
個人覺得這就和座車讓位給老人或孕婦一樣
你不讓也沒錯
但是以禮貌來講是應該讓的
小弟開車常開到速限,甚至偶而超過
但是我自己也部會一直開在內線
因為總是會有比我快的
不過小弟有一點要提醒開快車的人
小弟絕對不會在內線車道對那些開超過100的人閃大燈
畢竟讓不讓是對方的決定
不是他違法開太慢......

Kaowen wrote:
內容:局長您好!!請...(恕刪)



樓主你幹的這事我N年就幹過了

一樣貼在01但無奈一堆人看不懂中文後來又變成廢文一篇
真可惜!你不是交通部長.....
台灣的交通亂象需要你這樣的人才大刀闊斧整頓。

重點是已經保持最高速限在開
後方趕時間閃前方大燈對嗎
這文我壓了兩年才PO出來

明明就說我要PO出來大家討論
要官員好好回復.......
看完內容我還是默默的收了兩年...不敢PO

其實討論沒什麼,這也是目前的亂象
從大家的討論中,真的也有很多觀念可以學習

若是我們的討論上了報紙或新聞,
政府是不是就能有一個更好的解答讓我們依循??
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這樣的是能發生......希望啦!
白藍的公路車
感謝樓主分享
這句話說得很清楚
「用路人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並無疑義」

dute wrote:
速公路開在最內側的話,在速限100的路段麻煩開到錶速110.


印象中這點很多人都提過了~速限100

不是代表你可以開到110

多出來10KM是給馬錶誤差~是給測速照相誤差用的
這問題就像我之前在停車場遇到的事件一樣
明明有繳費機,也有看板提醒先繳費再離場
然後偏偏有個女的開到出口才要去繳費
車就停在那然後人跑去繳費
管理員叫他先開走他就在那跟管理員理論起來了
後面排了好幾台車等著要出去,我就是其中一個
在他們爭論的話題裡面,女的還講了好幾次'我有犯法嗎?小心我告你'
那女的看起來就像書讀得很多,以為自己沒有違規就是正義
在我眼裡卻是自私又沒公德心的人,基本的社會經驗都沒有

我以為讓我看到極品了
沒想到高速公路上這種人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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