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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傷疑似造假】輾婦賓士男炫富 遭肉搜

應該要有公眾人物發起大遊行才對
在短時間強迫修法
當然啦~對這個了尾仔是來不及用新法律處罰了(刑法第一條)
但後續發生的刑案
可以用新標準




酒駕基本上就該提高罰則才對
現行法律是1萬5~6萬
酒測超過0.55在依公共危險罪另起訴
但罰則實在沒很高
一堆喝酒開名車的
我想罰款都不夠他們付一攤

應該往加重方向來修法
酒測超過數值直接罰6萬起跳
因酒駕致重傷以重傷罪起訴
因酒駕致人死亡以殺人罪起訴
刑法中如未成年發生性關係 即使雙方出於自願 也都以準強姦罪論了

酒駕撞死人新聞也不是第一天才發生而已
比不過國父孫女在後座沒用安全帶 = ="
馬上就修法
不用安全帶自己死
酒駕是讓別人死


而殺人罪也沒修法??
N年前小妹妹被扔到沸水內致死傷
還是沒修殺直系血親尊親屬這條刑法?
殺人罪基本上有二種
殺非直系血親"尊"親 刑度是10年、無期、死刑
殺直系血親"尊"親 刑度是無期、死刑

應該修法殺自己兒女 也以無期和死刑去做刑度審判的標準
強制性交罪(一般叫強姦)
刑度也應該上修
並且不得假釋
需強制治療~

Jackson_H wrote:
但問題來了, 賠償金會到誰手上呢?
被害人的遺孤年幼,賠償金勢必會交給近親長輩監護人的手上,誰保證監護人會把每一分錢用在
遺孤的身上呢 ?

除了希望肇事者被嚴懲, 我比較擔心遺孤的未來.
遺孤的父母用鮮血與生命換來的賠償金,會不會善用在遺孤的身上,還是被近親長輩花光 ?...(恕刪)

這位大大應該不用擔心這個問題
以小弟對於受害者一家人的認識
應該不會有這方面的問題
謝謝您對許小妹的關心


幫推一下,
讓文章不會下沉,社會上還是有許多有正義感的人,已經開始發酵,直持幫推一下.
要靠社會的輿論才能影響法官的判決
鬼島真的蠻悲哀的...
該改的法條不改
為政客量身打造的法規改得特別快
近期對於臺灣整個社會真的是心灰意冷,不外乎是一堆民生議題、政府擺爛以及諸如此案件的發生

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全台的錢大部分都落入 1.政客及國營事業人員 2.財團及建商 3.不法事業

經濟問題已經沒救的狀況下,如果連這種社會案件的後續,結果都令人失望的話

我真的不知道這座島,這個環境,還有誰願意用心打拼,培養下一代

這件事我想除了小弟我之外,一定也很多老百姓再持續追蹤,等著看結果

這個結果是不是能符合公平正義,將會是民眾對於這座島還有沒有希望的指標之一

警政單位、法務單位;整件事麻煩請秉公處理,人民期望能從這件事中看到臺灣還是有正義的

也希望大家能持續關注這件事,不要讓相關新聞沉掉

逝去的亡者 RIP,小妹妹一定要努力長大,各位網友也請繼續努力追蹤。
酒駕撞死一個人才判3年阿~~
真有那麼輕???
要就賠償個幾千萬,肇事人判死刑就好了

其他有的沒的都是屁話,人是死性不改的
我怎麼覺得

法官會不會因為葉老盃背後勢力的壓力

輕輕放下了

畢竟,網友的嘴砲雖強,對法官沒有絕對的影響

葉老盃背後勢力的壓力可不是那麼簡單可以擺平 Orz

搞不好還可以海撈一票......

一切純屬臆測,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imhung wrote:
教育和生活費該負擔沒錯,但是小女孩失去雙親的痛苦怎麼彌補?


不如說說您有何高見?

難道…要把葉男父母送上斷頭台才算維護了公平正義?
最該死的就是他的父母 真的是下18層地獄永不超生...
當人危害人間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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