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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執法之我見

菜青史 wrote:
怕被罰就搬到高雄市住吧
我家住高雄火車站後站 博愛路跟十全路附近
..(恕刪)


高雄市是沒有法律的啦~ 怎亂停都沒有關係喔! 真的~強力推荐....
弟還看過一台高級車(L牌的休旅車)就大大方方的停在車道中央..還跟路中央的雙白線切齊.....
打電話給拖吊大隊......嘴裡說好好好~馬上到.........結果鳥都不鳥........

至於其他常見跟不常見的違規.......只要搬來高雄......您都有機會看到的...............
大家有看到新聞報導南投地理中心那邊的闖紅燈嗎?
幾乎10台車有10台車會闖過去
警察拍得還真爽!!
雖說台灣人不是很會遵守交通法規
但是 還真沒見過10台車有10台車會闖過去的地點 (太不合理!)
這個地方的紅燈設置沒問題 我還真是懷疑!!!

我猜想那邊應該是一個只需閃黃燈或閃紅燈的地點
但確設了一個紅燈 而導致官逼民反
( 這只是我的猜想 因為10台車有10台車會闖過去 實在不得不令人懷疑
提出這個觀點是希望大家思考是否是號誌的陷阱 如果是我猜錯 那就是南投人太惡劣囉??
有當地人能出來說明該路段嗎? )

看到那個新聞畫面就覺得很賭..........X
幾乎10台車有10台車在闖了
當時警察躲在車裡拍照對交通有何幫助?
那很明顯是個陷阱
好 今天當地人都被拍過照學乖了 不闖了
但是 外地人到了這裡是否又會很容易地不小心違規?

就是沒有人要思考是否道路設計有問題
是否號誌成為陷阱 而導致那麼多人違規
如果只會偷拍 而不思考真正的解決之道
那像這樣的地點拍到民國200年還是一樣會有人違規!!!

我只反對像這樣的地點的偷拍
其他合理的地點的偷拍本人不反對的啦!!!





是應該要好好執法
尤其是酒醉駕車,闖紅燈,還有機車蛇行,開快車道.....
David
說真的看到這裡那麻多網友大家討論那麻多,有贊成有反對.有些有很好的提意.有些看看笑笑就好.

只是我們在這裡有些爭得面紅耳赤的.真的有用嗎.有些人或許會說從自身做起.交通就會有所改善.但是真的是這樣嗎........

還是只是讓我們有發洩的管道舒發自己的意見而已.如果真的只是這樣那唉...........

802008 wrote:
大家有看到新聞報導南...(恕刪)



這個就是國人的本性吧?? 大家都對交通號誌視若無睹。一台衝,全部就跟著衝.......

只為了人們覺得不合理~就不遵守,這樣更不合理。
隨便去侵害別人的權益,然後再找個自己認為的理由來解釋...就可以除罪了嗎?
弟不這麼認為。


那條路弟曾經去過,弟記得那邊好像是一個三角路口,是三條路的交匯之地,
也是通往清境的道路。法律(紅綠燈)就在那裡,人們覺得不合理~就不遵守......
那要法律做什麼呢? 法律由人民自由心証......那要政府做什麼呢?

交通問題是人的心態問題.......................
自己方便就好、自己快速就好、自己好停就好、自己爽就好...........

自己造成他人的不便..... 還好(暫時一下下而己啦~不會怎麼樣的啦)
別人造成自己的不便............ 三字經加祖宗的問候 全都出籠,當得不到任何協助的時候,

這時候就會出現:奇怪..養這麼多警察是在做什麼的...@#$#@%!#$
的言論,純自我舒服的自私的心態。
而自私的心態也正侵蝕著我們下一代的思考能力及待人的態度。








交通執法就如同科技公司研發產品一樣

請問產品應該要故意留很多bug
讓客戶可以一直花錢維修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 這家公司早就倒了
因為產品品質太爛 沒有人會想買

今天交通不好 國人違規多
卻不見相關督導單位負責
反而交通部與警政機關希望民眾違規越多越好?
還編列罰單預算 因為為了充實國庫?
美其名充實國庫 實際上是私庫還是國庫誰知道?

要交通大執法 是很好的事沒錯
這本就是交通警察的工作

但請對交通違規多的地區相關首長進行懲處
因為他們沒有善盡督導與宣導民眾的職責
而不是罰單開越多 獎金發越多 這種本末倒置的作法
話說,2007年1月2日晚間六點左右!!

小弟我騎機車行駛於市民大道上,往台北車站方向!!

就在京華城連接八德路的那個路口!!

小弟我剛紅燈轉綠燈起步沒多久,有一台白色的Accord7欲從外側車道切換到內側,小弟

就煞車且緩慢滑行讓車從前方左切進入快車道!!!!

就在此時,有一台紅色GTR 125雙載的小夥子,從我的左後方快速出現!!(目測至少

100KM左右,反正很快啦!!)

他們可能發現前方出現剛左切的汽車!!

GTR可能發現閃避不及,直接右切到我的旁邊!!

好死不死,他們技術太差~!!!

直接擦撞到小弟我的機車!!

害小弟我連車帶人直接摔倒,而他們就頭也不回的揚長而去~~

摔倒的同時,旁邊呼嘯而過的機車族,頂多看了一眼就騎走了!!

最無言的是,在京華城的路旁,有交通大隊在取締違規右轉的車輛!!

離小弟也不到五公尺!!

重點來了~他們連個人影要來指揮交通協助我離開現場的動作都沒有~

當小弟我要準備要將車簽起來,轉頭看一下路旁的警察,就看到一個警察往我這邊

看了一眼,好像小弟我沒事還可以站起來,他就繼續低頭開他的罰單!!完全沒理我

小弟將機車緩慢牽至路邊的時候,警車就停在我後方差不多四公尺處,也沒看到員警過

來關切!!!

Accord 車主將車也順勢停到路邊,下車過來關心我,他以為是他的車左切的時候擦撞到

我的車,詢問是否擦撞到我???

我說不是他們的錯,是機車擦撞到我!!

那位車主好似放下心中的石頭般,跟我說一聲,要小心一點唷!!就離開了!!
-------------------------------我是分隔線------------------------------------------------
小弟我今天說這件事,就是有感交通大執法的執行時,

員警是否只是專注的在開罰單,旁邊有任何的事故都可以置之不理~??

是不是只要沒見到血流滿地都不算嚴重??

超速也沒看到在抓,況且還在一般道路!!!!(我還想說事故發生的剎那,旁邊的警用超重型

機車會幫我把那兩個小夥子給抓來,向我賠不是,結果當然是沒有!!)

試想,

大執法的用意不是就在於改善交通品質,減少事故發生率嗎???

結果員警只是一昧的開罰單,取締!!!(年終很缺嗎??)

那時站在路邊的我,頓時一陣很淒涼的感覺湧上心頭!!這是什麼社會阿??

別問小弟我那台機車的車牌是多少,只能說我根本沒辦法看到!!!

最後小弟好險只是皮肉傷+車子左剎車把手損毀!!!

這只是小弟的一個意外故事~~

沒有別的意思,只是對台灣的失望更加加深而已!!!
yang6221 wrote:
大家都一直說執法的事...(恕刪)


我也覺得是該這樣...
抓違規只是治標...並沒有治本

我騎摩托車...我也開車
但是我的紅單清一色來自摩托車!!!
其中兩次最讓我不服(其他...早期未戴安全帽4張+機車拖吊....就沒啥好怨了)
而且是同樣狀況....
都是被計程車擋到由外線把我逼到內線(計程車時常因為要留意路邊乘客在各個捷運站或是車站搞這種名堂)
因此...被警察攔下來開了單....
不止計程車會...公車也會...

話說回來...這算什麼??算是我觸法在先??

回歸主題...開單不過是讓受罰的人罵一罵...繳個錢...
就像前面幾位前輩說的...台灣太多路線規劃的十分令人匪夷所思
光是各縣市的速限30跳70跳30的就一堆
不說其他縣市
光是台北縣市每天上班的車潮就可謂奇觀了

板橋文化路和漢生路口大執法前還看到一個奇觀
早上9點上班
3個警察路邊抓違規右轉....卻可以無視於文化路上塞爆的車潮...這很難讓人聯想業績或是執法之說(雖然事後都有交警維持)...

大執法的確是改善交通的強心劑
至於藥效持續如何??有待觀察??
一陣子風頭過了..違規照樣違規..三線道照樣變成四線道...飆仔一樣橫行...摩托車一樣得鑽車陣...

反正看下來...不就抓超速+違規右轉...
交通為什麼會亂到要用重點來治..我想已經不是大執法所要探討的了...



台灣人太自由,缺乏守法觀念,我很懷疑交通大執法除了能讓政府荷包滿滿之外對交通有多大幫助?除了抓違規之外,也要檢討交通設施或是標誌標線設計是否失當.我認為該用什麼方法來導正才是政府該傷腦筋的...
我是不懂為何只實施三天
我以為就是一直這樣下去了
三天是警告性還是作秀性阿
精力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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