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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幫幫忙,遇到路口發的傳單,把它收起來吧!

winson1976 wrote:
不拿+1因為拿了不知...(恕刪)

沒錯
我上次也遇到那種直接將宣傳物品夾在車窗上的
真是氣死人
這是 違法 違法 違法 請不要拿
同情不是這樣用的 像之前大大說的他被禿然竄出的發傳單的人害到犁田
後來遇到那個發傳單還一副無所謂
請問有多少人去同情那位大大嘛
不拿就是不拿 不對的事 不會因為 發傳單的人生世可憐 或是要養一家老小 就會變對的事
真的可憐人家 著麼不乾脆幫人家介紹工作還比較有幫助 同情心不是這樣用的
到時出現有人因為違法發傳單的人出車禍喪命
到時你們拿傳單的全是 那些黑心廠商 害死人的的幫兇
之前不曉的從哪聽來的一句話記的不是很清楚 大概的內容是說
犯罪之所以盛行 是因為我們對犯罪視而不見
只要不危害自己利益 就視而不見






始終認為 法>理>情 而不是 情>理>法 既然違法在先 就不要再拿上來討論了 同情心不是這樣濫用的
剛開始..........搖下車窗,把傳單拿回家丟
漸漸的..........揮手微笑示意,抱歉我不要
現在.............視若無睹,完全不理會

雖然我就算拿了也不會亂丟,但我不想成為製造髒亂共犯,看一下路口多少被丟棄的傳單
我不想成為交通紊亂的幫兇,為了雙方的安全,我不拿
我尊重每個職業,也覺得他們很辛苦,但我認為交通安全與環境整潔更重要
拿那麼多對我無用的傳單,背後浪費多少資源、砍多少樹呢??

與其動用到公權力來取締
為何不是大家一起拒絕,讓那些發傳單的自動消失呢

現在,別說是開車,就算是走在路上、大樓騎樓、捷運出口
管他是報紙、廣告、面紙
我已經完全不想理會了
我要清楚的告訴廣告業者,我討厭這種廣告方式
倒是希望公權力趕快介入取締.
不管走到哪,只要是車多的路口總是有這發傳單的小蜜蜂般在路口飛來飛去
有時綠燈了,人還站在快慢車道中間.. 險象環生
以前我會拿,現在即使在可憐的畫面我也都不會拿了.
大家好我是紅人 wrote:
垃圾管理好,食物來源減少,
野狗就會慢慢減少了...(恕刪)

這句話有問題吧?

離題了~~

因為我沒開車,沒車開,也不會開,
所以沒辦法跟大家討論,
不過在騎樓發的我幾乎都會收,
還說謝謝或點個頭。



好想天天吃大餐,好想回家睡搞搞,
勿以善小而不為, 勿為小利而為之, 善事是用在對的事情上, 用錯的同情便成了姑息啊.
我也是會拿
還有在路口賣花的歐巴桑
我也是都會買個一朵
雖然她們影響交通
但畢竟人家也是賺辛苦錢
天氣冷或熱都還是要在路口賣
花各2-30元幫忙她們^^
說到賺辛苦錢
我真的很佩服在高速公路上面施工的工人們
在這裡要向他們致上最高的敬意

常常看到他們冒險穿越高速行駛的車陣中
就為了到中央的安全島去施工
甚至之前還有被車高速撞擊 而同事為了救他也一起被車撞死
我看了真的覺得很難過
雖然這突顯了台灣的工安非常不安全
但是我真的對他們感到很佩服
這才是真的賣命在賺錢

現在太多青少年沒事無聊就亂砍人
到底是為了什麼
老實說
我真的覺得台灣法律太輕
沒辦法真的保護老百姓
卻讓這些人為所欲為
哀!!


再次對為了養家活工而辛苦賺錢的人們致敬!!
thomasho wrote:
這篇討論可以看出真的有許多人的觀念真的不正確..."個人認為"超越"法律"......真是可笑...

前面網兄說得好!把同情用在對的地方.......這才是王道.........(恕刪)


從您的身上我深刻的體會了"道貌岸然"這四個字的意義. 謝謝!!
遊走於車道上發傳單,不管對發傳單者本身或是其他駕駛人,都是相當危險的行為!!


多拿傳單豈不是更鼓勵這種危險行為??
先不談違法問題, 如果開車的駕駛們因為不想撞到"穿梭在車道上的傳單工"
就叫'道貌岸然'...那大家還是多'道貌岸然'一點好了.
無論如何,我是一定不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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