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 違法 違法 違法 請不要拿
同情不是這樣用的 像之前大大說的他被禿然竄出的發傳單的人害到犁田
後來遇到那個發傳單還一副無所謂
請問有多少人去同情那位大大嘛
不拿就是不拿 不對的事 不會因為 發傳單的人生世可憐 或是要養一家老小 就會變對的事
真的可憐人家 著麼不乾脆幫人家介紹工作還比較有幫助 同情心不是這樣用的
到時出現有人因為違法發傳單的人出車禍喪命
到時你們拿傳單的全是 那些黑心廠商 害死人的的幫兇
之前不曉的從哪聽來的一句話記的不是很清楚 大概的內容是說
犯罪之所以盛行 是因為我們對犯罪視而不見
只要不危害自己利益 就視而不見
始終認為 法>理>情 而不是 情>理>法
既然違法在先 就不要再拿上來討論了
同情心不是這樣濫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