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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庫前停車問題


唉,看來大家火氣都上來了。

這麼多人討論,但是回歸到問題本身來看:
1. 你家車庫合法嗎? 沒錯,一樓通常是包含了院子,院子裡也是可以停車。但是就建築法規而言,"停車的院子"不等於"車庫"。如果真的是車庫,是可以去申請劃紅黃線,甚至可以在人行道上加斜坡。

2. 各位應該都考過駕照。在法規上,的確是有明確規定紅黃線,消防栓,路口....等地方不可以停車。換句話說,其他沒畫線的地方是可以停的。我不知道為什麼有人說到要停總統府前面,總統府前面是劃白線的車道,車道原本就不可以停車。

3. 至於用機車佔位或是刺輪胎等等行為,就不用討論了。這些都是犯罪的行為,我想如果真的有人要追究,那一定會吃上刑責的。

4. 當然,大家也要養成好習慣,臨時停車要留找得到的電話,這也是很重要的。

附上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管理違規停放車輛拖吊及保管作業規定,大家可以參考
這種事很簡單吧
讓他知道他態度不對就好了
連他的車子都知道





懂吧..
各位大大好
小弟住了30年的公寓沒車位
住了三個月的透天有車位
分享一下小弟的感覺
請大家聽聽.
心平靜氣去討論一下

30年沒車位的生活...
小弟如果要停人家車庫門口
一定會做到下面幾件事情
1. 確定自己會在附近5分鐘內的車程
2. 流手機號碼並隨時帶著接聽電話
3. 如果對方例如說門口開著或是他看的到我我一定會跟對方打個招呼..
說明自己暫停一下...這也是禮貌

有車位的生活:
1. 希望車主能留車位
2. 希望車主在我需要出入的時候能隨時移車

我想這都是互相互相的事情...
我曾經看過一個屋主開門找車主到處問問了1個小時
很可憐...
我也覺得說實話那個車主如果被刮車也沒話講
不過小弟有一次被刮車..心裡很幹...因為我停的是馬路邊
沒擋到任何人或是出入口...

還是一句老話
大家互相體諒囉 ^^
lidea wrote:
非常贊同您的說法,說的太好了


這位兄弟,
贊同不需要複誦一遍他人的話吧...

你引言了 500 個字捏...
一箱二閃,三腳四頭,九年敗家罪過罪過;五包六卡,七機八鏡,十片濾鏡遮醜遮醜
john_chang wrote:
2. 各位應該都考過駕照。在法規上,的確是有明確規定紅黃線,消防栓,路口....等地方不可以停車。換句話說,其他沒畫線的地方是可以停的。我不知道為什麼有人說到要停總統府前面,總統府前面是劃白線的車道,車道原本就不可以停車。

我想這段話應該是有問題的!應該是不影響其他用路人的情況下(應該是交通規則最重要的精神以及常識),沒有畫紅黃線是可以停的!並不是所有沒畫紅黃線的都可以想怎麼停就怎麼停~

短暫停車只能說留個電話彼此互相互相~
但是並不代表可以理直氣壯的停在別人車庫前面,因為對別人來說,他也是有權可以使用道路~
這種故事我遇的太多啦
開車16~17年了吧
我家的車庫
是合法的
這樣講吧
一樓是車庫大門,樓下有6臺車,除了我之外是附近鄰居的
申請劃紅線????
這麼簡單啊????
你申請過嗎??
我想說這話的人沒申請過吧
我有
你知道要認養道路嗎?
你知道警察來時真的侍衛用那些條例來幫所謂"合法"的車庫嗎?
並不會
他們會說巷子太小,拖吊車進不來等等藉口
執法上有灰色地帶的
條伯伯都很小心啦

你知道條子怎麼跟我說嘛?
他說要拖整條巷子的車都要拖走
但是問我:可能嗎?
我怎麼回答?
我只希望大家互相禮讓
我不擋別人,希望別人也不要妨礙我進出

我只是車庫門口被擋住,從下午2點等到晚上10點半
條子也是查車主資料,但就是找不到人
你說
在執法灰色地帶時
是法規重要
還是道德重要?

不違法就可以愛停就停?
車庫被擋,跟路霸是2回事
畢竟車庫是買的,不是佔用的
而當初買車庫,前面那塊地要認養才能劃紅線
而且要認養一條巷子
說要劃紅線的網兄
你畫過紅線嗎?
自己畫的還是市府劃的?
若是市府劃的
那其中的複雜你很清楚
若是你自己劃的
那不在討論之列


至於路霸
我想是離題了

嗯,別難過,您那因為是門外的路~~~所以被他這般說~~不過劣者是能明白這情形,畢竟劣者老家也是一樓車庫的,故,我們是用自家停在門外的方法,就不會有人佔囉。不過我必須實說,在我們這社區的人,偶爾有親朋好友來借停門口,都很客氣,而且都會在一定時間內離開,有時我們出門回來有人停時,都是一找人就來,還會頻頻道歉~~所以倒沒您這情形)

=========   不過同樣的停車事件,使我想到一事  =============

   劣者去年出外工作而租屋時,租的半社區大樓有附地下停車格位。那些停車格是房主要花錢買的(據房東說每個也要百萬多)所以有買的才能停--契約裡也有規定每月租金和每個有買的人的停車格號碼,因我是騎機車,所以停那種停車格顯得很大,但因是所租房子的屋主已經買的,也在租金契約中,就照停。

   停沒幾天,發生怪事,每次我騎回去,停車格都被人佔了,反而我的機車沒處停,倒得在外頭餐風露宿。結果請房東跟鄰長(鄰長就是隔壁鄰居)一查,發現是共同停車場另一棟大樓的人,他太太放假回家時,多開回一輛車,當然沒多停車格,卻就順手佔我房東買的停車格(他的停車格跟我們相鄰)還直接停,連招呼一聲都沒有。理由是:反正平時看也沒人在停,借停一下。

   當然我房東跟鄰長就有氣,說:停車格也是買房子的一份,房東每月繳的房貸(要繳二十年多)裡也包括了她買停車格的費用,憑什麼那人說因無人使用就去停?就好像有人買了別墅平時沒住時,也不代表路人甲乙丙就可以隨便開門進去住呀。再說,如果真是在房東沒使用時停就算了,現在卻佔去她房客(就是我)正當使用房東所出租的停車格權利。
   --順帶一說,其實在房東出面前,我已試過留紙條在那輛車上,請他:借停無所謂,但我工作到七點會回來,請在七點後不要停--結果紙條根本被丟在地下(還不是車庫外的垃圾筒,就直接留在他們開走車後的停車格裡,也就是他們根本連拿都不拿--至於有沒有看,我倒不敢置喙)然後,當然我工作回來時停車格又沒了。
   (還有一次我回來較早,才高興終於能先停進去--沒想到第二天出門,發現我的機車被移在兩個停車格的空隙間<因為那兩停車格間有柱子,空隙較大>--您想,這代表什麼?客氣請求都沒用,只好通知房東跟鄰長,然後找大樓契約法條跟他理論了。)

  補說一下,在鄰長跟大樓管理員介入下,那人出來開走多停的車,可是一邊做事一邊嘴裡說個不停(全是偶聽不懂的,但都用我們正好聽得見的音量),等那人將車開去大樓外的空地停了,回自家大樓時(我所租的大樓社區是四棟樓組成,他們所住,在我租那棟斜對面),還用力甩他們那棟樓的一樓公用大門,震動的聲音全社區都聽得見--鄰長說她們早知那戶人家不是什麼令人喜歡的人(另一棟樓的鄰長跟她交流時說的),但現在做錯事還能這樣怪人,又拿公用物出氣是超沒品,叫我跟房東別放在心上。但是,實在令人難受~~=_________+ 好在這次只是租屋,假期到,我就轉移陣地去。

  俗話說:〔千金買屋,萬金買鄰〕--好鄰居真的是難求的~但若有惡質鄰居時,您跟其他好鄰居如能團結起來抵禦教化,才能讓他們知禮的!加油吧!

======================
天音:沒想到,一年前的無奈悶氣,居然今天因為同類型的事而能一吐為快了--感謝看到此的人。(雖然跟樓長的心聲沒幫助~
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
與鄰相處,以和為貴。
我家門口前面也是常常有車會擋住,
通常我不會立刻要求人家要移車,
只有在車子要出入的時候才會,
當然,有時候的確會遇到沒有留電話的車子,但是又能如何?
路是大家的,每個人都有能夠停車的權利!
我記得有次去象山拍照的時候,想說開車也不方便,就騎摩托車去,
那巷底的人家門口居然有「歡迎停車」的字,
我當時看到就覺得很有人情味,這才是台灣可愛的地方。
給別人方便,就是給自己方便!
話說回來,一定還會有遇到爛人的時候啦!
這時候就看自己的智慧了!

沒畫黃紅線就可以隨便停?
原來是這樣啊

和幾位同事重複看了幾次這一整串討論
我們得出一個結論

只要法律沒規定不能做的
通通可以做
而且人家說你沒道德
可以回一句:法律沒規定不能做

我終於搞懂台灣的生存法則了
感謝許多大大的指教
我想我以後回生活的更自由些
有很多事都可以做了說
好棒的相機,沒錢!好棒的NB,沒錢!好棒的車,沒錢!好吃的乖乖,這個讚,口袋裡還有點零錢可以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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