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常遇到這種車一開始還會閃燈提醒後來都麻痺了直接換車道至於想惡搞這類的駕駛我有個想法依據法規:車輛使用內側車道超車後堵塞超車道行車(處罰條例33-2):超車後,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使用內側車道,有適當安全距離(前方約100公尺及緊臨車道前後方各約100公尺以上)未駛回原車道,致使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由法規看來因為大家都直接超車所以沒有後方車輛受阻也就是說如果要惡搞以後遇到這種車沒事做的人可以跟在後面一起排隊也許長到外側都沒車只有內側一排車或是隊伍可以長到讓這樣的人上新聞給大家看看是什麼樣的人這麼龜而至少排久了最前面那個一定會有警察來處理吧?
看了這麼多層樓的回覆 - 發現這個問題在台灣無解了; 就算龜在內側的人, 也都認為自己是對的.我的原則是這樣:1. 當我在最內側車道不管我的時速是多少, 後面有車靠近, 而我的前面交通順暢, 我就讓道.我不管別人超不超速(也許我當時也超速), 反正人家就是比較快而內側是超車道.誰能定義"超速"? 你嗎? 超速的容忍範圍是多少? 最起碼我的快樂表沒這種資格. 而且, 我從不認為我代表法律2. 當內側車道是車陣(搞不好比外側車道慢), 這時我自己也隨時準備超車, 讓道沒有意義(一般人也不會在這時閃大燈叫人讓開). 總不能一整條路的人都要讓給他過. 而且我只是被龜在那裡, 前面如果前面暢通誰速度比較快還不一定.3. 我自己想超車而內線被佔用呢? 自己想辦法囉, 反正路那麼寬; 而且他既然佔用了, 就一定認為自己是對的, 要他讓開很難. 閃燈按喇叭的工夫我早就超過他了
大大C wrote:到底限速100的地方...(恕刪) 其實我覺得挺奇怪的~限速到110~表示你不管在哪條線最高就是到巡航時速110~10%的寬限值是誤差容許值~搞到最後好像照著110開的人是不懂規矩~要開到均速超過120才是懂規矩~我只能說~這樣速限限在110是限好玩的嗎?話說回來了~常常在內線加速接近120(導航+表速)要超車~結果中線跑的跟內線一樣快超不過去~車距又不夠長根本就退不到中線去~那乾脆投書到交通部說內線限速提高到120好了~只是這樣速限好像又會被大家自動提高到130~
後方沒車的話我覺得定速110開內線還好,畢竟這裡是台灣...也許烏龜覺得油太貴,外線太危險~只是,希望烏龜看到後照鏡的後方車大燈離你越來近,請離開內線車道...我比較度濫的是當我貼到前方車屁股,他老兄還不讓線,當你要換線,烏龜跟著你換線,好像跟你做對一樣..當又回來內線時,因速度已慢,補下油門,又被人家說飆車族等等....就整個是...= ="
很多人公德心滿低落的,速限110,有10公里的容許值,這是為了讓每個車道上,盡量不要並排,並且可以讓比較快速的後車超越,不適每台車子馬力,車況,駕駛人都可以數據化的每次我都在想,如果不是很會開車,那不如ˊ不要買車,花錢請TAXI,讓專業的來開,至少比在內線開個80~90好多了,又不用保養、消磨,坐車又輕鬆。
每次一講到這個,我整個火氣都來了,一堆人真的是爛透了,高速公路是他家開的,怕死就不要上高速公路,不然就龜在外線排排隊,不然現在交通很方便,你可以走路、坐牛車、騎馬、騎腳踏車、機車、公車、客運、火車、高鐵、不要上來鬧場,浪費別人的時間,也害人發火,閃你燈快滾到旁邊去,100還給我龜內線當路隊長,火冒三丈
refire wrote:超速 已經違法了 也...(恕刪) 不知你的回文為什麼引用我的前文, 你有看懂我寫的文意嗎? 內外線的問題我前文也說明立場我的原意簡單來說, "為什麼所有的車都開在 100 ~ 110 了, 還有人覺得塞, 只要不能超車是不是都算塞車?"超速違法又影響公共安全是不道德長佔著內線不讓超也是不道德那就兩個都不要做嘛, 沒有比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