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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內線是超車道, 被人追上就要閃的歪理是從哪來的? 有神回覆可以看嗎?

Gullit168 wrote:
然後但書裡面沒有"變換車道"或"超越",也沒叫駕駛回原車道
只有行駛
所以請大家依法行政,洩洩
----
感謝H大大對於超車行為的詳細解說,讓大家知道超車與行駛的差別

【超車包含有"變換車道","超越"
但"變換車道","超越" , 不是超車 , 只是一部份
超車一定要回原車道, 要前/後車位置互換】
-----------------------------------------------
換我

行駛包含有"超車"
但"超車" , 不是行駛 , 只是一部份
行駛不一定要回原車道, 不一定要前/後車位置互換

所以請H兄依法行政 法律的條文是不能自行更動的

不能把法條合起來, 混在一起!創造出法規沒有的"東西"
法規是不能更動任何一個文字

更不能類推法規, 倒推解釋 擴張解釋, 創造出法規當中沒有的法規

請大家持續回報就對了

knightcsf wrote:
在高速公路上要前車讓...(恕刪)


這樣就無限迴圈了。

最高速可行駛內車道沒錯,但,以現今科技,誰能保持最高速持續行駛呢? 就算開111~119,嚴格來講,也是超速阿。
所以既然沒人能做到,實務上當然是能讓就讓阿。請問讓有犯法嗎? 不讓違規機會卻非常大,遠大於不違規。這不是很簡單的道理? 請問你會教你小孩開車持續最高速開在內車道,還是教他們能讓就讓?

再者,前車不讓,後車是能怎樣? 伸手把前車推開嗎? 所以也只能乾瞪眼阿。 所以讓不讓決定權在前車,不在後車。

daslebewohl wrote: 這樣就無限迴圈了。 最高速可行駛...(恕刪)

我想有沒有違規,是握自己的風險,我自己要去承擔。但說實在,我比較怕自己超速,不是自己速度不夠。我會教我的小孩,要遵守法律。除非有立即的生命危險。

講那麼多 還不就是自認只要最高速行駛.....沿路內車道行駛就好
台灣現在是風氣問題...99%都沒有這樣的習慣, 當然直接套用一定行不通

這樣好了....就讓使用者就以內線最高速行駛都不用換車道, 反正就讓愛超速的亂鑽, 就按照你們希望的這樣內線道不超速
也比現在亂七八糟的好, 不是嗎? 還是你們覺得現在這樣最好? 如果討論是好的不比....要比爛的 那就沒討論必要了..

光是頭城段到蘇澳段平日.....兩線道 空蕩蕩的國5才6台車可以搞成一團慢車一路龜速70, 還能說什麼?
還遇過長輩開車沿路聊天開長途就龜在內線道......時速80.......後方閃燈還罵現在年輕人沒水準
到底是要規定符合國情還是要引導使用人改變習慣阿?




Gullit168 wrote:
一般歐美的高速公路不...(恕刪)

黃色小鸭 wrote:
新西蘭一樣一堆車非超...(恕刪)
Phoenix.Lai wrote:
講那麼多 還不就是自認只要最高速行駛.....沿路內車道行駛就好
台灣現在是風氣問題...99%都沒有這樣的習慣, 當然直接套用一定行不通

這樣好了....就讓使用者就以內線最高速行駛都不用換車道, 反正就讓愛超速的亂鑽, 就按照你們希望的這樣內線道不超速
也比現在亂七八糟的好, 不是嗎? 還是你們覺得現在這樣最好? 如果討論是好的不比....要比爛的 那就沒討論必要了..

光是頭城段到蘇澳段平日.....兩線道 空蕩蕩的國5才6台車可以搞成一團慢車一路龜速70, 還能說什麼?
還遇過長輩開車沿路聊天開長途就龜在內線道......時速80.......後方閃燈還罵現在年輕人沒水準
到底是要規定符合國情還是要引導使用人改變習慣阿?

依你的論點
要合法的讓違規的?

愛超速的亂鑽不去怪他們違規超速違規亂鑽

反倒是怪起合法的用路人?


這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最後你們這些人老愛拿開不到最高速限的例子是想表達啥?
Phoenix.Lai wrote:
講那麼多 還不就是自認只要最高速行駛.....沿路內車道行駛就好
台灣現在是風氣問題...99%都沒有這樣的習慣, 當然直接套用一定行不通
這樣好了....就讓使用者就以內線最高速行駛都不用換車道, 反正就讓愛超速的亂鑽, 就按照你們希望的這樣內線道不超速
也比現在亂七八糟的好, 不是嗎? 還是你們覺得現在這樣最好? 如果討論是好的不比....要比爛的 那就沒討論必要了..
光是頭城段到蘇澳段平日.....兩線道 空蕩蕩的國5才6台車可以搞成一團慢車一路龜速70, 還能說什麼?
還遇過長輩開車沿路聊天開長途就龜在內線道......時速80.......後方閃燈還罵現在年輕人沒水準
到底是要規定符合國情還是要引導使用人改變習慣阿?


所以是低於法定最高速限的慢車沒靠右的問題
已經違法了,請用力舉發,我支持你

還有沒人要比爛
你跟其他網友一直拿不合法的當例子,當然看起來是比爛



還是你看到帶頭就是法定最高速限???
秀一段影片讓大家瞧瞧最高速限的車輛怎麼去拖一串慢車車群....
我也想增長見聞一下



Gullit168 wrote:
所以是低於法定最高速限的慢車沒靠右的問題
已經違法了,請用力舉發,我支持你

還有沒人要比爛
你跟其他網友一直拿不合法的當例子,當然看起來是比爛

+N

Gullit168 wrote:
還是你看到帶頭就是法定最高速限???
秀一段影片讓大家瞧瞧最高速限的車輛怎麼去拖一串慢車車群....
我也想增長見聞一下

我也很想增長見聞

怎奈以前到現在一堆人講的口沫橫飛卻都沒人PO

害我以為台灣很落後 GPS行車記錄器是稀有品...


(叫很愛講超車法規的H兄示範怎照法規超車也都沒下文 看來也只是用鍵盤開...)
lin325 wrote:
所以前車不能以後車超速違法為由不讓出路權,這句話您認可嗎?

當然認可啊!

我會不想讓道主要是因為法律允許,和後方超不超速無關。(當然和他的行車態度有關)

lin325 wrote:
那麼請問前車還有什麼原因或理由可不讓後方超車者?

那麼除了禮貌之外,請問前車還有什麼原因或理由一定讓後方超車者?



高速公路上最討厭、最危險的車,不是龜車,而是那些自以為車神再世的神車。

當你硬要前方讓車的同時,可以作到不超速、不隨意變換車道,保持安全距離絕不逼車嗎?

前面還有車友以他收過好幾張超速罰單,卻還沒發生車禍來嗆人。這種垃圾需要禮讓它嗎?

再強調一次,經高公局認證,以最高限速持續行駛於內車道是合法的,高公局也給了十公里的寬限值。

開太快或太慢都是違法的行為。你可以檢舉,但你無法判定。
1。我寫的是時速70,不是最高速速限拖一團車,如果你要亂扯,無所謂
2。現在是順著你的意思說,只要不超速再內線最高速限行駛,也無不不可,這樣你還不滿意,這不是比爛什麼才是比爛?!
3。個人會不會超速,也不用您操心,罰單是我繳,不是你。我謹尊超車就超內線,超完滾回該死的中線。
4。從頭到尾,我都沒說超車道一定要超速才有辦法超車。。。。。。。只說在內線道,後方如有車速比較快的車,麻煩讓路。。。。












Gullit168 wrote:
所以是低於法定最高速...(恕刪)

kuoyuan1 wrote:
當然認可啊!我會不想...(恕刪)


"以最高限速持續行駛於內車道是合法的"

你確定??你有查過法條嗎?? 後車車速比你快時,你本來就該讓道,開120在內線,後車時速超速那是他的事,但佔用內側罰更重你懂嗎? 兩件事不可相提並論,兩件皆屬違規,但佔用超車道罰的更重,超車道顧名思義是用來超車,不是讓你用來佔住的,去問問國道警察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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