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1994830715 K大 wrote:就算有的租台灣人的...(恕刪) 連這點都做不到,更遑論買車要附車位.一輛汽車,一半甚或一半以上的時間不會停在車主自購車位上,沒有足夠的公共停車空間,違停就無解..
JULIA-LIU wrote:真搞不懂再想什麼 ,有個車位就減少車流量?你的車位在家還不是要開去公司找位置停。還是大家都在有配車位給你的公司上班。感覺就是買不起房子的你就是沒資格開車這不是階級化什麼才是階級化還在那邊使用者付費不要無限上綱 又不是停路邊沒繳停車費。 這讓我覺得…柯文哲下一步就是實施買不起房子就不要生小孩政策!
有車位才可買車不能解決台灣的交通問題,因為可以在鄉下買停車位,然後到都市開車,但若能使馬路回歸單純的原始通行功能,在馬路上一律不準停車,車只能放停車場,這樣台灣的交通問題才能改善,讓摩托車安心行駛外側車道,一併解決摩托車與汽車的路權爭議.
這個精神不錯是可以加以延伸管理例如購車、換行照、定期檢查時須附上車位證明單(自購或租賃皆可,含時間期間)否則需加繳一個費用.....的做法有車位的,當然不必繳沒車位的,就是多付一筆錢公司車若很多,若每台車都有車位也不會有事也就不會有數量的限制另外各縣市要派專人負責審核,突檢訂立檢核制度不然..以台灣人的個性假冒的證明就一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