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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錯車道,反省中


lordwu007 wrote:
樓主駕照是拿火雞換的...(恕刪)

我也這樣認為
這又有梗了!!建議快找一大立委開記者會!!!未依標線行駛竟被開紅單!!鬧的越大越好,給大家製造點歡樂

K2KING wrote:
某日前往苗栗旅行,不...(恕刪)

不要什麼都推給導航系統
在您開機時,機器都會說明導航系統僅供參考
請駕駛人依照現實路況開車並遵守法規
意思就是,開車的人是您而不是機器
當然是您要注意路況並採取正確的方式開車
不然您跟那種明明看到前面是湖卻跟著導航把車開進湖裡的人有什麼差別?
看了一下google map,中線道明明就是一個直行箭頭
您還要左轉,然後上來說您沒錯,這紅單開得無理....

您還是乖乖的繳錢,以後開車請多注意周遭的路況

K2KING wrote:
某日前往苗栗旅行,不...(恕刪)

這裡有篇熱騰騰的蘋果新聞-搶錢! 警竟根據監視器畫面開罰單給你參考看看,搞不好可以撤銷罰單,但是單純提醒為了其他用路人安全著想,還希望雖然也許可以撤銷罰單也別認為這麼做是恰當的

負家子弟 wrote:
不過樓主算是賺到了

因為不是被開闖紅燈

對的~
闖紅燈無誤.
我在科學園區上班
很多開車的都是如此
要直行開到內側左轉車道
要左轉又給我開到中間車道
指揮交通的警察杯杯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大概大部分的人認為這是合法的吧
所以就如樓主直覺認為這是無理搶錢的紅單
原來這樣不行開單喔

斗六警分局長安派出所一名警員擷取路口監視器畫面,對未戴全帽民眾開罰單,當地溪洲里多位居民從去年12月底陸續接獲罰單,怒罵警方搶錢,里長徐文順認為里民違規確實不對,但路口監視器並非固定照相機,警方以擷取畫面開單的方式惹人爭議。

斗六警分局長鄭順乾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警方逕行舉發若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該儀器需固定架設,並定期於網站公布,不得以道路監視器畫面當做逕行舉發證據;分局會行文給監理站撤銷罰單,並退還已繳的罰款。


那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相機跟行車記錄器
也不是固定架設的耶
全部撤單啦
哈哈哈

台灣民粹
悲哀


haoah wrote:
我在科學園區上班
很多開車的都是如此
要直行開到內側左轉車道
要左轉又給我開到中間車道
指揮交通的警察杯杯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大概大部分的人認為這是合法的吧
所以就如樓主直覺認為這是無理搶錢的紅單
...(恕刪)

其實這就是俗稱的插隊
警察大部分都裝做沒看到

有guts一點的警察會指揮插隊的車往前走
不可以左轉

民眾也很難檢舉成功
除非你剛好是第二台第三台才有辦法拍到違規車輛的全程動作


bruce300 wrote:
對的~
闖紅燈無誤.
....(恕刪)

樓主真的賺到了
這支機器拍的應該是闖紅燈

aikon029 wrote:
原來還真的有人認為這樣沒違規
我終於明白
為什麼台灣人開車老是喜歡
要左轉的不靠左
要右專的不靠右
要直行的不走中間車道
哪邊有縫就鑽哪邊
等到了路口再來轉就好了
別人都笨,你最聰明
樓主該不會是每次路口轉彎或上下匣道
專門從直行道直接插到路口
當排隊的是白痴的那種駕駛吧
...(恕刪)

很多這種人阿
每天都可以看到
只能靠守法的用路人多檢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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