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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迷思!非裝eTag不可?葉宜津:沒裝也有9折優惠

戒了咖啡的山羊 wrote:
匈牙利是影像辮識

不過計費方式不同,是以天數來算,不是以里程的
單位是一週或一個月或一年,就算你只用一天,還是得算一週錢
...(恕刪)


開一天、算一週錢,真是狠啊。(縱使用天數來算也是很不公平)

看來還是台灣用走多少公里來算是好太多了。

roward wrote:
網路新聞看到的跟各位...(恕刪)

遠通沒有懲罰,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對待財團和小老百姓差別待遇
Kuani Gear wrote:
遠通沒有懲罰,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對待財團和小老百姓差別待遇

最後罰了啊!目前打官司中!你不知道嗎?

ymh0829 wrote:
推這句:"進步的最大動力在於要先有疑問才有解釋。"。

問題是很多人先有特定立場(我沒說特定立場對或錯),然後開始找疑問!
這樣也沒關係,如果疑問合理,當然應該尊重!

問題是很多疑問是不做功課的疑問,早就有解釋了!
因為有特定立場(就是找碴來的),所以再繼續找其他疑問,反正就是反對!

han172189 wrote:
最後罰了啊!目前打官司中!你不知道嗎?...(恕刪)


合約中都說爭議事項是用" 協調" 了 , 要打什麼官司??
雙方關起門來開個會就好了..

不就是演給大家看而已嗎?

練笑話是一種藝術 wrote:
合約中都說爭議事項是用" 協調" 了 , 要打什麼官司??
雙方關起門來開個會就好了..

不就是演給大家看而已嗎?

拒付四億違約金,遠通提告

怎麼不說在民意壓力下,高公局開罰?

han172189 wrote:
怎麼不說在民意壓力下,高公局開罰?...(恕刪)


裁罰的權力又不在高公局..

爭議事項是用"協調" 的..


高公局要罰,早罰了, 還拖了快十年..

練笑話是一種藝術 wrote:
裁罰的權力又不在高公局..
爭議事項是用"協調" 的..

高公局要罰,早罰了, 還拖了快十年..

講明確一點,不是「罰金」,是「違約金」!
葉立委說的代表法律嗎?這個標題????立委常常虎頭蛇尾的......聽聽就好

johnyang56 wrote:
葉立委說的代表法律嗎...(恕刪)


我是覺得長程優惠應該是全體一視同仁(公路法)
不過帳戶儲值優惠大概就是etag獨享了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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