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末 wrote:很公平阿無照...(刪) 一堆有照的人,還不是不會開車,一堆道路常識都不懂,這種傢伙就可以開在路上就對了是嗎? "假如果愛違規,撞到無照算我好運","敢無照上路就要把握自己好運",太棒了,我記住了,那我得奉勸你最好不要哪天被吊銷駕照,還有請你家人無照請不要上路,因為殺手很多喔~~~還有既然你認為這法律這麼不公道,那住在台灣真是委屈你了喔~~~~
刑法第 1 條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所以無照駕駛只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只要上路遭警察查獲就罰款或車輛禁駛所以只能就當時肇事路權及肇事責任歸屬不然只能修訂法律無照駕駛處以極刑那馬路上至少可以少一成以上車輛
calvarial wrote:這個就是我完全不能理解的地方無照代表沒有開車騎車上路的權利 我也不能理解...這樣考駕照的目的是要幹嘛..只是為了不讓警察罰那六百塊?這樣的話一堆有錢人都可以不用考駕照了..只要定期準備個六百塊就好了.....
更生人 wrote:其實看到上面有些大大...(恕刪) 我想蛇行會先判公共危險我想樓上的意思是在無人受傷的情況下, 無照駕駛是錯的小第也剛好在國外呆過, 國外是偏重行人路權, 不管有沒有違規, 事故發生使人受傷一定會有連帶責任因為國外是陪審團制度(雖人交通違規都是快速法庭, 但是當真論及責任時就會是這樣了)
如果無照真的不能納入因果關係來裁決一定要分開來看的話我建議,無照駕駛罰一百萬,附加拘役60天付不出來的,折算成刑期,進去蹲一蹲好好反省不然社會風氣會變成鼓勵無照,抓到再說守規矩考照,每六年繳一次駕照費的都白癡嗎?!
calvarial wrote:這個就是我完全不能理解的地方...(恕刪) 一個觀念,駕車的任何行為如果可以免責,車子就可以成為一個可怕的殺人工具,今天我知道隔壁跟我有仇的人無照上路,是不是我就可以蓄意撞死他而不負刑責??法律是講求責任跟正義的,無照駕駛跟不當駕駛都應該各負其應有的刑責,才符合社會主義!任何形式的豁免或特權都會造成很大的社會問題!台灣的司法有很多跟不上歐美國家的地方,但就這一點,我覺得是較美國的做法更為合理而恰當的!!
sueshihwei wrote:如果無照真的不能納入因果關係來裁決一定要分開來看的話我建議,無照駕駛罰一百萬,附加拘役60天付不出來的,折算成刑期,進去蹲一蹲好好反省不然社會風氣會變成鼓勵無照,抓到再說守規矩考照,每六年繳一次駕照費的都白癡嗎?! 其實,我覺得這個的建議跟現行方式沒有衝突,加重無照駕駛的刑罰是可行的,但任何不當駕駛者也應該為他的行為付出代價,除非你認為只要有駕照,可以不當駕駛都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