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0936 wrote:
行駛在限速110KM的內車車道行駛了,
我為何還要讓出車道給超速的人行駛?...(恕刪)
因為內側是超車道!!
超車用的!!沒在管時速!!
萬一後車真的有性命攸關的急事不得已超速!!
你也要大喇喇的檔在前面嗎??
後來不知道哪家電視台找到車主
車主說:切不出去 挖龍已經開到緊繃了阿
相信他也開到120了
天天放假 wrote: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是超車道
那一個字看不懂
以最高速行駛已經修改了
法院已有判例
下次佔用內側車道被拍照收到罰單就別哇哇叫
內側是超車道....沒錯!!
有很大的重點在於 怎樣舉證他龜速
但是真的很難舉證...除非規車開個60Km~80Km的
一般行車紀錄器很難舉證他佔用內側
行車紀錄器嗎?你在移動他也在移動 誰認定你的速度是準確的?
假定畫面中一脫拉庫其他車道的車都比他快
那也只能證實他行駛較慢 不代表他"佔用"
可以看看法條-->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恩..一般民眾怎樣證明前面龜車沒有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呢??
甚難啊!! 只能靠用路人的良心駕駛了
另外!! 我個人比較不明白..
內側車道是用最高速限行車 看高工局的法條解釋
似乎不是可用以超速超車使用 所有些爭議
既然超速行駛內側車道不是被法律所允許
若向上面有人提到 他開120km 行使最高速限
這樣 後面有開130甚至150還要讓嗎(超速違規)??
如果就法律觀點內側為超車道要讓..
那如果經過有測速照相的時候 內側理應能夠以超過速限行使啊...
相互矛盾....
我個人看法啦 內側以最高限速行駛沒問題 不要沒事已較低速度開到內側也對
但 如果前車已經開內側已用最高速限(問題又來 每台車時速表也許不同)
你又覺得他龜速 是不是應該注意你有超速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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