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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警察又在趕業績了

昨天11月8日晚上快7點了吧
在新生南路及辛亥路
看到一位條杯杯 騎著重行機車
也沒看到他有待轉
不由分說的 將停在橋底下的機車
全部叫到旁邊
不知有沒有人被開單
我的推測是
他認定那些停在橋底下的機車
沒有待轉
但如果是騎的比較慢而停在橋底下的
那不就很冤枉了

但如果要開單
他自己是不是也要待轉呢


正義魔人 太多
超人機 wrote:
1.您不超速(違規)...(恕刪)

違規就是違規 這沒有第二句話可說
就算被開單也要認命
但是 大大你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
警察自己也違規呢?
或者因為為了要取締違規而造成他人的危險

就以在高速公路來說好了
高路公路上一般限速100(實際可以到105-110左右)
行駛時一般駕駛看到超速照相機或者警車都會習慣性減速(不管有沒有超速)
若固定照相機就算了 因為有警告標誌
國道巡邏警車若有開啟警視燈或職勤燈那也就算了
因為可以清楚的看到 這對駕駛人來說 會有提早預防的效果
但是若是躲在路肩又未開警視燈偷拍 當駕駛發現警車的時候 又是習慣性的緊急煞車
那後方的車輛是不是有追撞的危險
(別跟我說安全距離這問題,試問真正有保持到規定安全距離的人有幾個)
且若此時後方有救護車輛需要行駛路肩的情況呢?

違規被開單舉發 氣歸氣 但是也只能認命
只是想不透的是 為何警察需要用這種偷偷摸摸的方式來執行
國家有賦予警察公權力來取締犯罪
但是警察應該是預防犯罪而不是看著人犯罪然後去取締
今天早上上班時間
我走民生東路西往東方向
左轉敦化北路的時候
發現應當指揮疏導交通的替代役男
竟然走到路邊
然後手中拿著數位相機

我個人認為
上班時間是交通的尖峰時段
這個時候他的職務就是要去疏導交通
而不是在取締等作業
a670914 wrote:
違規就是違規 這沒有..但是警察應該是預防犯罪而不是看著人犯罪然後去取締.(恕刪)


很認同a670914大大上面這段話 ...

小弟以為 , 所有的執法人員 , 都應該是把"預防"犯罪當作第一優先的工作(其實長久如此以後 , 他們的工作量也可以降低啊 ) , 他們的績效 , 希望應該是管區內真實地犯罪率降低 , 而不是管區內抓到很多案子 ...

小弟明白 , 這暫時只是"希望" , 短期內是不可能實現的...
超人機 wrote:
來不及什麼??? 先...(恕刪)


小弟陳述一下那天的情況
就如同上樓那二位大大說的一樣

雖然是深夜了,不過開到一半前面"剛好"有一排車"時速約九十,顯然他們是看到前方未開警示燈的警察,原先我的時速大概110, 但是遇到前方那一排車,只好專心的超車過去

當我超車時,當然是採足油門(避免檔到後方的車,安全起見),此時此刻又有一台車比我更快的速度從我右側超車(簡稱A車),我剛好往右一看,看到一位警察拿著他的傢伙(測速)對著, 當下反應就是輕採煞車(但來不及了),然後看到一閃....A車就中奬了,接著又一閃,我也中了


結論
1.要是大家都能保持時速,那天我不會"剛好"遇到那一排而去超車,深夜了,車真的很少
2.我常北<-->中 往返, 在高速公路上有一定的經驗值,要是新手的話,那天可能不是只有輕採煞車而以,而因為警察的得來的績效而造成車禍事件

PS:被照了之後,我時速在100,不過馬上,有3,4台約以120的速度超過我,不曉得也是受害者,還是那一排車陣裡其中的車,閃過了警察加速前進
你有張良計 我有過牆梯

違規在先被抓包當然是要乖乖去繳罰金阿

我們可是低道德標準的小老百姓阿

所以沒有辦法一趙高道德標準等交通法庭定罪再去繳罰金

被抓到一次當然傷很大啦,什麼都漲就是薪水不長

又沒有辦法吃各飯就可以知道股市行情

所以只好自力救濟

為了賺回捐給政府的錢,大力推行"反被罰違規行為"

在沒有被害的可能性之下盡情的違規

我是混蛋、垃圾、老鼠屎沒有羞恥知心的沒品人

謝謝
a670914 wrote:
違規就是違規 這沒有...(恕刪)
在下不是說夜間不警示是對的, 在下說的是駕駛者自己的心態, 不先要求自己, 卻先要求他人, 在下除新手時期外, 並不會看到警察就下意識煞車(為什麼要下意識煞車, 難道這不算危險駕駛, 更不用論動機心態問題)

其實在下上路幾乎不管警察&定桿照相機, 要嘛不做要做就不躲, 為什麼要看見了就趕快煞車? 是在避免什麼? 是避免危險還是避免被罰, 重申, 如能先要求自己不違規, 管警察是明抓還是偷拍.預防犯罪還是事後取締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afishman wrote:
小弟陳述一下那天的情...(恕刪)
在下當然也不敢保證意外不會發生, 但上述原則不會改變, 依循這樣的原則, 懷正念行正向, 不論自己是得不得已, 除非證實警察惡搞陷害(壞警察), 不然不能依自身情緒就將惡意加諸他們, 沒警示請去檢舉, 但沒警示和被罰沒有關係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超人機 wrote:
如能先要求自己不違規, 管警察是明抓還是偷拍.預防犯罪還是事後取締恕刪)


認同這句話....
不過 人性本惡....
不可能每個人都能完全遵守交通規則
若真的要完全按照交通規則的話全台灣可能沒人合格的
就像人多少都有貪小便宜的心態
若每個人都能用最高標準來反省自己 那法律跟執法者就不需要了
且法律的最終目的因該是預防犯罪而不是制裁犯罪

看了這麼多回文感覺
此篇的主要訴求因該是說
警察是國家給予公權力的執法人員
對於犯法跟違規事宜取締是合情合理
但是最讓大家所詬病的是
我們的執法人員在執勤時
需要偷偷摸摸的執勤來取締
而不是用勸導或者警示方式來提醒

我想大家所在意的地方因該是這邊吧
並不是自己違規被取締
超人機 wrote:
在下不是說夜間不警示...(恕刪)


這是小弟最後一次回覆這篇文章,因為雞鴨講的對話實在很累,不曉得是小弟表達能力差,還是爬文者閱請能力不好

1.如同a670914大大所說的,警察是預防犯罪的,鬼鬼祟祟的行為難道是光明正大的警察的動作嗎,那跟狗仔隊一天到晚想偷拍有什麼差別,即使國道固定式測速照像机也會有預警牌

2.相信80%的人都不是聖人,即使連警察會違法違規,如果您從來沒超速過的話,小弟不襟佩服;我也讚同安全第一,只有在深夜車少,安全的情型才會110前進,並不是像飇車族橫衝車撞

3.我是指超車的時候加速,突然看到警察在右手邊,所以輕採煞車, 學過開車的人都知道超車要加速,我相信很少人前方的車開90,會以時候95~100超過前車,慢慢超反而危險,因為你得切換車道,萬一後方也有車加速.........., 如果半夜2,點多開車,你會以90的時速一直跟在別人屁股後面,那您真是一位老實的好公民

4.檢舉 ?? 想必要有實證,如警察證號,照片等等.....難道高速公路上你可以車停路肩,然後走過去拍照嗎? 我想只會被多開一張罰單而以,當然.您不會違規,想法比較單純

小弟當初發文的本意是讓線上的人也能知道,國道1 開車要小心 ,還花時間在網路上打字幹嘛,對我並不會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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