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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去一趟歐洲(法國, 荷蘭, 比利時)開車後, 再回台灣開高速公路的感想....

上一頁大家說的也都是我覺得台灣非常奇怪的地方...


但.... 這就是台灣.... 一個奇特的島嶼國家... Welcome to Taiwan...

現在上路開車都勉勵自己, 上路是深化修養...深化修養...
我們住的是台灣

就像他們的女人跟我們不一樣

當然交通也跟我們不一樣

我適應了 ^.^
有一年去馬來西亞找朋友
朋友開C32帶我們從吉隆坡到麻六甲
一路上都是180KM+在高速公路最內線前進
延路遇到的內側"較慢車"都會很自動的換道讓我們通過....

臺灣很多駕駛人的觀念要多多加強.....

我去過30幾個國家
發現
台灣人是世界上最不會開車也開最慢的
路上有太多不會開車但卻拿到駕照的人
我自己在美加開車,也在歐洲十幾個國家開過車,其本狀況就如同版主所描述的沒錯,至於所提到的車速問題,在台灣有測速照相,歐美國家並沒有,至少我自己沒見過,在被偷拍的壓力下,要駕駛人提速實在有困難,只能説台灣政府的執法觀念與歐美國家是有些不同的。
無奈

cyc5554 wrote:
在台灣有測速照相,歐美國家並沒有,至少我自己沒見過,...(恕刪)


那真的是你沒注意到...
我之前在國外開車時也一樣在鄉下的路邊看到三角架在拍

不過我印象深刻的是西班牙:
有回經過一個施工路段,大老遠就把路的標線換顏色:特別標識出前方速限下降
到工地前還有個移動式雷達測速,並且即時顯示您的時速,提醒路過的駕駛人
降低時速!!

比起台灣擺個三角錐了事的態度來說:嚴謹太多了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
首先,歡迎樓主回到台灣,台灣是一個很有趣的島國,跟歐洲大陸無法相比,比較起歐洲,台灣的交通擁擠程度是很高的,此外,台灣政府是相當會賺錢的,一張高速公路罰單NT.3000,對台灣人來說應該是算"可以接受"的程度,但是台灣人不喜歡跟錢過不去,所以會導致一堆內側車道維持龜速行使的情形發生,因為駕駛人的心態上會覺得我沒違法就好了,我要開哪內側外側你管不著。

再來就是台灣的國道警察,大部份還是比較喜歡取締超速,為什麼?因為拍拍照寄照片給你就有業績了,你佔用內側車道的罰則很難抓,抓了也最多罰你NT.3000,那他幹麻不躲在定點當狗仔拿著照相機拍拍就好,還可以吃吃喝喝,不用車開來開去,多累啊,找麻煩,而且台灣的高速公路警察買這麼好的警車,你有曾經看過他們去追飆車的沒有?當然是沒有啦,那個拍照就好啦!出事還要寫報告,何必勒?給自己找麻煩。

想要改變這個狀況的方法有沒有?當然有啦!但是台灣的國道警察願意嗎?當然不願意啦!他定點開超速罰單的業績可能比他開來開去累得半死的業績還高,而且台灣的罰單才NT.3000,請問會開快車的亂飆的會很在意嗎?當然不在意啊,現在貧富差距這麼大,我曾經跟某公司老板一同撘車從新竹前往台北,他開一台BMW7系列的轎車,一路上他速度都開160-180KM/HR,我就問他說,剛剛有測速照相,你被拍了,開慢點吧!他竟然回答,是喔,沒關係啦,才3000,我隨便吃個飯都超過...雖然後來那段路,我有要求他別拿我的生命開玩笑,他有開比較慢一點,但是基本上,這讓我了解到,他真的對罰金NT.3000很無所謂。

如果要改變這個情況,我想台灣政府應該準備要擬定一些新的罰則,因為我知道還是有很多一般明眾對NT.3000的罰金很在意,不過看在有錢人眼裡,這已經沒有嚇阻的效果了,我比較建議可以像新加坡,改成超級重罰,保證沒人趕在飆車,而且也請國道警察別再懶惰了!給你們開BMW當狗仔隊真的很浪費!多去巡邏抓抓內側車道的龜速車吧!不然台灣人的駕駛習慣永遠不會改變的!放一堆標語在路邊又不取締,跟沒放一樣,民眾不被罰誰會理你?
歐洲當然有測速照相,以法國來講,政府每年都說要再加裝幾千台這樣.罰單真的太好賺.今年本來說要把警告有測速照相的牌子撤掉,好險吵吵吵之後改成警告"有測速照相區域".

法國的駕照採計點制,正常駕照有12點.新手三年內只有六點.違規就是扣點加罰款.小違規只扣一點的話,一年內沒有其他違規就把點數還給你,一次被扣一點以上的人,本來要三年後才能取回點數,最近改成兩年了.

點數扣完就吊銷駕照了...請等半年後再來重考.如果距離上次筆試考試已經超過五年,那連筆試都要考.法國駕照不好考,要排上考試日期也很難.所以,扣點比較讓駕駛人擔心,罰錢...90 135歐元這樣,對有錢人根本沒差.

所以我覺得要罰到駕駛人會怕才有用.而且不只抓超速,亂超車,占內線,不保持安全距離都要一起來.

jtlcheng wrote:
首先聲明一下, 我不...(恕刪)


這就是台灣阿,習慣就好.外國人來台灣開車也一定很不習慣喔.

fatmi wrote:
唉...就是有這樣的...「我都最高限速了,為什麼要讓你??自己不會去開路肩嗎?」.....


不對嗎?合法的使用者要讓非法的?所以佔用騎樓是ok的?所以路霸是ok的?

如果高速公路都像你這做法的用路人,那我若開牛或馬從台北出發,該可以比高鐵早到高雄囉!

而你開200km/hr在內線被我撞了,是你的錯囉~~~因為你沒讓我在內線飆車!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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