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tasan wrote:
因隔熱紙問題而肇事的車主,肇事車主該如何舉證說明?大家才知道如何向業代或隔熱紙業者求償,
是希望大大能教導大家方法。
因汽車隔熱紙問題衍生的肇責,自己權益如何跟法官陳述這理應不用人教。
車主不需具備隔熱紙的專業也不負舉證的責任。
如何跟法官檢察官說明?就簡單一句話:
當初業代或店家建議或推薦的汽車隔熱紙,本人於夜間駕駛車輛情形下,因隔熱紙導致視線不良,造成個人生命財產安全的損失,故予以提出求償及釐清責任。
就是類似上述的說詞套用即可,不須舉證,台灣法官會因應你的陳述,去找國內外相關汽車隔熱紙行車安全文獻資料或相關規定來參考,並檢測你車上隔熱紙透光率,幫助最後的判決。
所以才說,自己的權益爭取很重要,也是我寫這篇文章的初衷,希望有網友受害自己能先站出來,也為以後不會有更多受害者。
註:
以上面最新新聞一家四口車輛墜湖事件,若要往汽車導航更新問題或道路設計問題申請國賠,我認為機會不大。
建議往汽車隔熱紙這方向爭取向業者求償,因為隔熱紙是跑不掉不會不見的證物,至少至少,我看新聞猜測,可能也有牽扯到意外險理賠是否成立的問題,所以第一時間家屬才會說不可能是自害,我相信"視線不良"及"為何或何以視線不良"這部分是可以跟法官陳述的事實,當然"意外造成"即可成立,保險可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