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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飆車、又粗心...釀成悲劇!!!真的請各位大大...千萬不要超速、也別飆車!...為自己、也為他人......

我最痛恨喝酒開車的人..
造成我爸爸離開了我們.
因為他們造成我們家庭破粹
而且台灣的法律實在是有夠爛的.
撞死人一毛錢都沒賠..
法官判刑也是太輕.犯罪的人寧願坐牢也不賠錢..
不知納稅人花錢做甚麼的?
也沒有警惕作用!
台灣的刑罰應該加重..
以上事件得知
1.該車無配備點煙器.或點煙器容易壞??導致要用打火機?
2.該駕駛說詞有問題,當你撿鄰座物品,正確應該是腳會加到油門,方向會往左邊才對..(自己試試就知)

看來打火機上面印的廠商應該是酒店...明明就是想打電話去酒店而撿打火機吧...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自從剛出社會一個禮拜的時候
騎車在金山南路附近右轉時被一台從右側硬超的摩托車
擦撞到(對方沒事溜掉了)

讓我右手打了鋼釘,住院了一星期(過一年還得再開次刀拿出鋼釘)

從此我就只開車或搭車,再也不在市區騎車了
台灣的交通就像都市叢林一樣

還是鐵包肉好一些

我看到的另一個版本是:
休旅車駕駛撿打火機完後才看到前方紅燈停了一堆車
判斷煞不住,所以趕快右打,可是呢

進入外側車道後,要緊急煞車卻誤踩油門
(尤其又是自排車,大腳油門下去就Kick-down了,降檔衝得更猛)

所以慘劇就發生啦....

要是當初在快車道就給它直直撞下去
不要亂切

頂多是賠一屁股車,也不用鬧出三條人命....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

我把我的車子當作交通工具+可能會殺人的工具, 所以都小心翼翼的開車. 累的時候就近輛放長安全車距.

生命寶貴啊~~~
今年姐姐結婚時,我開著男友的休旅車,戴著姐姐們一起去做頭髮,路上口渴,姐姐下去買了綠茶,一上車我就慢慢開,等到姐姐打開飲料插好吸管要拿給我,就這麼一秒的分心
拿錄茶的時間,”碰”一聲巨響...oh~my god!!
撞上停在路旁的小貨車
而副駕駛座的車門嚴重變形...唉~花了我一萬六修理車門..真是的= =”
慶幸我車速不快..而且撞到的是車子而不是路人^^”開車真的就專心開車,如果要做什麼事情都請停下車子在進行,因為短短幾秒鐘你可有可能改變別人和自己的人生,或許會連改變的機會都沒有...共勉之嚕台灣們的開車族
gp1288 wrote:
恩.....因為我說...(恕刪)


我只在市民大道騎40~45km/h,因為曾經騎車 51km/h 被路邊三腳架照過兩次
也因為只騎 40km/h,我都走最邊邊慢慢騎......整條路上大概只有我騎最慢吧

我只是依照速限騎車,不是故意要龜速的 orz
這就是人參 wrote:
如果遇到時速九十公里...(恕刪)

沒錯是來不及跑,但是人的反應,在有預警撞擊和無預警撞擊之下是有差別的。

比方說有東西從前面砸向你的頭,你的身體會有一連串的反射動作去減輕頭部的傷害;相反如果是從後砸的話,通常只有硬生生被砸的份。

道路上四面八方都是危機,保持警覺才能為自己爭取到多一點點的反應時間,那怕只有百分之一秒,也可能讓你保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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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瑄 wrote:
今年姐姐結婚時,我開...(恕刪)


很多人開車明明就不能一心二用,路上常常看到龜車在爬,
接近一看不是在講電話,就是在做其他的事情,看過有人在車上手舞足蹈的亂揮
後面已經塞成一堆按他喇叭了,他還是一樣時速40的龜爬

還有看到車子突然偏離車道或是左右晃動,大部分還是在講手機或吃飯居多
開車本來就是要注意力專注,真的可以一心二用嗎?大概要等到發生車禍才能記取教訓!
遵照交通法規駕駛~~是應該的~~
雖然一般道路沒有最低速限~~但太慢也很危險

總之~~在台灣!!:
開車騎車走路都要注意提高警覺~~
互相禮讓~~
專心走路專心駕駛~~(畢竟世事難料~)
開車的不要超速也不要過慢~~要看路況路標路線...
儘量照著大家的平均速度在開~保持安全距離
能讓其他人越早知道你的動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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