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痛恨喝酒開車的人..造成我爸爸離開了我們.因為他們造成我們家庭破粹而且台灣的法律實在是有夠爛的.撞死人一毛錢都沒賠..法官判刑也是太輕.犯罪的人寧願坐牢也不賠錢..不知納稅人花錢做甚麼的?也沒有警惕作用!台灣的刑罰應該加重..
以上事件得知1.該車無配備點煙器.或點煙器容易壞??導致要用打火機?2.該駕駛說詞有問題,當你撿鄰座物品,正確應該是腳會加到油門,方向會往左邊才對..(自己試試就知)看來打火機上面印的廠商應該是酒店...明明就是想打電話去酒店而撿打火機吧...
自從剛出社會一個禮拜的時候騎車在金山南路附近右轉時被一台從右側硬超的摩托車擦撞到(對方沒事溜掉了)讓我右手打了鋼釘,住院了一星期(過一年還得再開次刀拿出鋼釘)從此我就只開車或搭車,再也不在市區騎車了台灣的交通就像都市叢林一樣還是鐵包肉好一些
我看到的另一個版本是:休旅車駕駛撿打火機完後才看到前方紅燈停了一堆車判斷煞不住,所以趕快右打,可是呢進入外側車道後,要緊急煞車卻誤踩油門(尤其又是自排車,大腳油門下去就Kick-down了,降檔衝得更猛)所以慘劇就發生啦....要是當初在快車道就給它直直撞下去不要亂切頂多是賠一屁股車,也不用鬧出三條人命....
今年姐姐結婚時,我開著男友的休旅車,戴著姐姐們一起去做頭髮,路上口渴,姐姐下去買了綠茶,一上車我就慢慢開,等到姐姐打開飲料插好吸管要拿給我,就這麼一秒的分心拿錄茶的時間,”碰”一聲巨響...oh~my god!!撞上停在路旁的小貨車而副駕駛座的車門嚴重變形...唉~花了我一萬六修理車門..真是的= =”慶幸我車速不快..而且撞到的是車子而不是路人^^”開車真的就專心開車,如果要做什麼事情都請停下車子在進行,因為短短幾秒鐘你可有可能改變別人和自己的人生,或許會連改變的機會都沒有...共勉之嚕台灣們的開車族
gp1288 wrote:恩.....因為我說...(恕刪) 我只在市民大道騎40~45km/h,因為曾經騎車 51km/h 被路邊三腳架照過兩次也因為只騎 40km/h,我都走最邊邊慢慢騎......整條路上大概只有我騎最慢吧我只是依照速限騎車,不是故意要龜速的 orz
這就是人參 wrote:如果遇到時速九十公里...(恕刪) 沒錯是來不及跑,但是人的反應,在有預警撞擊和無預警撞擊之下是有差別的。比方說有東西從前面砸向你的頭,你的身體會有一連串的反射動作去減輕頭部的傷害;相反如果是從後砸的話,通常只有硬生生被砸的份。道路上四面八方都是危機,保持警覺才能為自己爭取到多一點點的反應時間,那怕只有百分之一秒,也可能讓你保命了。
洛瑄 wrote:今年姐姐結婚時,我開...(恕刪) 很多人開車明明就不能一心二用,路上常常看到龜車在爬,接近一看不是在講電話,就是在做其他的事情,看過有人在車上手舞足蹈的亂揮後面已經塞成一堆按他喇叭了,他還是一樣時速40的龜爬還有看到車子突然偏離車道或是左右晃動,大部分還是在講手機或吃飯居多開車本來就是要注意力專注,真的可以一心二用嗎?大概要等到發生車禍才能記取教訓!
遵照交通法規駕駛~~是應該的~~雖然一般道路沒有最低速限~~但太慢也很危險總之~~在台灣!!:開車騎車走路都要注意提高警覺~~互相禮讓~~專心走路專心駕駛~~(畢竟世事難料~)開車的不要超速也不要過慢~~要看路況路標路線...儘量照著大家的平均速度在開~保持安全距離能讓其他人越早知道你的動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