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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算是殺人凶器嗎?

之前在北部工作過一段日子,才知道竟然還有碰碰車停車法。
然後,我的解決方法:「駐車放N檔,拉手剎車。不進P檔

說實在的,那顆東西一點用都沒有。
一來是保桿本來就是使用比較高價的防撞漆,小擦不會有事。
二來,真的要頂,傷到的不會是保桿,而是變速箱。
裝那個東西簡直只是挑釁原本就不怕那東西的「橫」傢伙來挑戰自己吧。

至於社會責任的問題。嗯,我寧可每幾年自己花點錢整理一下保桿,也不要住在一個「你把我當賊、我把你當鬼」的社會。
對我來說,一年數萬元的花費,換一個有禮的社會簡直是無價的。我願意這樣做。

我們週邊剛好就兩個對比很明顯的國家。
一個乾淨清潔,社會責任感很強;
一個人吃人,凡事都是抱死自己吃死別人。

往上看,就往上走;往下看,就往下走。台灣往下看太久了。
DD4019 wrote:
這種東西算什麼自我保...(恕刪)


哈~~說的真是好啊!!你裝5公分,我裝10公分~~
那我也算是"因應環境"而不得做防範囉??

建議redasslin大大覺得"正確",可以身先士卒試試看囉~~
我就不信人家的愛車被"弄"出兩個洞,還可以很"理性"得自認為是自己倒車的錯,
看車子會不會多出幾條"拋物線"囉~~

唉~~冤冤相報何時了呢~~
erc wrote:
之前在北部工作過一段日子,才知道竟然還有碰碰車停車法。
然後,我的解決方法:「駐車放N檔,拉手剎車。不進P檔」
(恕刪)

我的車車不進P檔無法拔鑰匙
https://www.flickr.com/photos/aquamojo/sets/
冷靜、冷靜...

天氣變熱了,吃個冰消消暑吧
地球連邦軍(α任務部隊)可変型試作モビルスーツ重裝式樣MSA-0011[Ext]Ex-Sガンダム
我直覺也是想到晚上,可能是小朋友去巷口買糖果。他很高興,跑帶跳的, 從路旁兩台車子中間穿過去.... 其中一台的保險桿上突出兩個釘子,天黑根本看不到.....。

想像一下吧 腳直接撞上去的情景.... 可能就是你的小孩。
不喜歡?就不要看啊!
Iron Man wrote:
我的喬巴.........(恕刪)

哦....沒關係......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每每在路上看到這小東西...感覺還不錯...
被幹走也好..剛好可以換新人物...我就是這樣...
如果真的非裝這種東西來防來自前方正向、極輕度的擦撞,軟橡膠製的不行嗎?
非要裝這種擺明了要傷人的「防具」,實在是差勁到不行呀

可悲的心態
為什麼"人"不會學學去多尊重"人"一點呢? 如果有考慮到娤這個會對人造成的傷害, 就不要(不會)去裝這個, 不管理由是什麼. 以惡制惡, 這社會要沉淪到什麼時候?
真是好可怕的東西啊~~
不小心去戳到人,怎麼辦.....
會裝這種東西的人,實在是自私到不行

(((噹噹噹噹噹!))) wrote:
我雖然沒裝這種東西(...(恕刪)


那你還沒有我強啦

我常常跟我的朋友說

如果可以我要在車上裝雷射槍

一旦遇到這種情況

就發出雷射把碰撞停車的人當場解決掉

可惜到現在什麼都還沒裝

我也是覺得要防被A有其它方法,最安全的就是去停車場停車, 而且這種東西"會傷害到太多不A你車子的人"了

我們都有不得已要從2部車中走過的經驗

所以還是別裝的好

那一天被自己的車刺傷連賠都沒得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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