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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內線是超車道, 被人追上就要閃的歪理是從哪來的? 有神回覆可以看嗎?


rober47 wrote:
快車道自動讓行
德...(恕刪)


影片中的車主有一半以上的時間都在超中線車道的空氣
你這叫H大情何以堪

Gullit168 wrote:
影片中的車主有一半以上的時間都在超中線車道的空氣
你這叫H大情何以堪

不只影片中的車主,
連他在內線遇到的幾部前車都是在超中線的空氣,
不過有人可能會說這不是常態~

Gullit168 wrote:
影片中的車主有一半以上的時間都在超中線車道的空氣
你這叫H大情何以堪

althewind wrote:
不只影片中的車主,
連他在內線遇到的幾部前車都是在超中線的空氣,
不過有人可能會說這不是常態~

你們兩個別騙人了

這明明是【行車靠左】的英國
http://news.tvbs.com.tw/entry/332660
還有甚麼好爭的!!!!!
事實已經出來了!!!!
althewind wrote:
我前文已經說過:
「德國法規超完車要回外側的部分是針對在有限速路段或是在無限速路段但依照建議速限行駛的車輛」
你引用的資料與圖片正是針對上述這種狀況,
在無限速路段,
常常可以遇到一堆在內線行駛的快車,
網路上隨便找都一大堆不是超跑但也以高速跑在內車道的影片,
不要說都不是常態!

那真的不是常態
那些開在外車道, 車速 130-140 才是常態

沒有200公里, 我是不敢進入內車道的
德國的好車太多了,隨時後方都會有超過200km的車追上來, 你能開多快? 每天通勤能這樣嗎? 沒必要,150已經很快了
200km的路感和110完全不同, 方向盤稍微偏一下就換車道了,要有更長的安全車距

上下班時間是會塞車的,在都會區會有機動燈號管制, 頂多120km也快不起來

我知道的都說了, 實際上的情況, 教練教的, 就是這樣, 儘可能靠右行駛, 如果外車道無車,連中線也不能佔用
那些每5分鐘就一台200km+超越我的車, 在超過之後,每一台都回到我的前方, 沒有一台不離開內車道

althewind wrote:
你自己提出的資料也顯示在規定的速限範圍內可以行駛內車道,
證明在德國內車道不是超車專用!

要看標誌, 如果 有禁止超車標誌, 或整個車道塞住,自然可以行駛內車道
大原則, 一定是儘量靠右行駛, 把左邊空出來

althewind wrote:
另外在無限速路段還有另一個潛規則,
就是當你是以極速在行駛時必須亮起左側方向燈,
這就是提醒前車盡快讓道,

德國車都有"超車燈"的裝置, 輕觸就會連續閃三下
因為我們的小車,要加速到200很慢
後面轟轟的大車加速快, 一下就趕上來
通常"閃著左方向燈"是告之後車,不是在趕前車, 我很努力在超車, 請稍候

都是超完車自動離開
但時速250的安全車距是 125m , 是12.5條地面車道線
和外車道的速差太大了, 無安全車距, 不急著換車道

althewind wrote:
而通常德國人以極速行駛在內側道遇到前方慢車時也是會先減速讓前車在安全狀況下讓出車道,
極少見有逼車行為,
這也是一種尊重前車的表現。

這就是"路權"
本來就要等候

尊重各方路權, 不佔別人的車道 , 不搶別人的綠燈時間
路權和速限無關
如果前車仍然在超車當中,前車仍然擁有路權,有路權自然不必離開,可繼續超越。此時, 後車必須降速等待前車超車完成, 路權消失之後,才能取得路權
另如果前車的前方無車,無車可超,不能稱為"超車",自然無路權,不能行駛於內側車道。 路權當然是落在欲超車的後車所擁有。

althewind wrote:
至於法國高速公路我不了解不敢妄言,
每個國家的法規不一定相同,
但無論如何就是以官方規定為準。

一樣, 無車佔用
義大利比較亂, 會有

althewind wrote:
回到我國的狀況,
高公局早已出面解釋以最高限速行駛內側車道是合法的,
官方都這麼說了到底還需要辯論什麼?
你認為不對就請行文去糾正或直接到司法院聲請解釋法規,
法規不是你我說了算~

如果能夠依法行政,如果沒有矛盾,如果沒有錯誤, 還需要多浪費時間說嗎?

Gullit168 wrote:
Google翻譯
I.Allgemeine Verkehrsregeln
§ 2 Straßenbenutzung durch Fahrzeuge
(2) Es ist möglichst weit rechts zu fahren, nicht nur bei Gegenverkehr, beim Überholtwerden, an Kuppen, in Kurven oder bei Unübersichtlichkeit.
I.General traffic rules
§ 2 road by vehicles
(2) It is possible to drive far right, not only with oncoming traffic, when being overtaken on tops, curves or confusion.
這明明是道路使用規範
來一個台灣版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5 條
汽車除行駛於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
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但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行駛左側道路時,除應減速
慢行外,並注意前方來車及行人。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
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
此限。
--
看得懂的就看得懂,看不懂再說一百遍還是看不懂

....(恕刪)

是的,herblee很笨,看不懂
如果懂rechts的前方這個字 möglichst weit 在寫什麼
英文翻的不完全, 但也有寫到 far right !
就不會和95條混在一起

沒問題,您說得好, 您高興就好

Gullit168 wrote:
Google翻譯I....(恕刪)

bd_player wrote:
你是說會緊貼著前車開...(恕刪)


緊貼前車,我會去PIC,我不會在梅花x號.
路上一堆神車連行駛都帶煞車的一堆.哪天被莫名其妙神到了我都不知道!

一般行駛,我會行使在中線.
遇到慢速車,我會切入超車道超車.
遇到超車道上有車,我會閃大燈示意.

今天,我閃你大燈了,請你:
1. 加速
2. 駛回中線

就這麼簡單.很難嗎??

不要你前方都沒車,開個 110kph 給我在超車道晃.
閃你燈,提醒你,你還若無其事.

今天我就是有需要才會用到這個超車道,你還在那裏龜速遊車河.
要放空,要談戀愛,要跟旁邊人打屁請轉回中線或外線.

不要佔住超車道!!!

靠自己實力敗家,才是王道!!!
如果你開150以上在內側車道還被閃燈 逼車再來說嘴,可以開到這速度 沒人會閃你 逼你吧! 我也很願意追隨在你後面..

eden200.tw wrote:
像樓上還有人說就算你開150,200也不能佔用內線車道這種說法就很典型

明明開到150,200都已經違法了還在吵內線車道佔用問題,

就像是一個殺人犯把一個女生殺了還在跟檢察官灰說我沒有性騷擾那個女生

鬼打牆的搞錯重點

不過我要說的這是不成文的陋習

你接不接受這種陋習後果都得自付

我只能說台灣人的法律觀念還是落後到不行呢
Daniel Blue wrote:
提醒您電扶梯未限速高...(恕刪)


謝謝你的提醒,我在手扶梯上也沒無法靠我的雙腿超速。另外,我也認同不該無限上綱把飆車合理化,把逼車合理化。
我用給後方留條活路這兩字是因爲有切身之痛。

黃色小鸭 wrote:
萬年老梗老是有人三不...(恕刪)


爲何用這萬年老梗?因爲在這種情況下,人並不是在車子內而是人跟人可以直接的溝通與眼神的交流。當後面的路人是跟你說借過時,你還會搬出一大堆交通法條說我不能讓你過,因爲路權是我的,那我服了你。

以下的你,是代表愛佔用超車道的你。
情況允許時讓出內側超車道給後方的車子留條活路,會很難嗎?曾在救護車上看著前方的車輛悠哉手牽手佔滿三線道,假設身為家屬的你是何感想?如果,當時絕大部分的駕駛養成空出內側超車道的習慣,也許現在我家人現在還健在。
再來,當車陣形成排一長串時,第一臺車可以看到遙遠的後方有救護車在?如果車陣中又有較高的休旅車在,你確定還可以看到後方有救護車?就算你還看的到?再來讓救護車,你知道你已經浪費病人多少的寶貴時間?還是你覺的救護車該自己想辦法找路走?

也許,在法規上你也許站的住。但是,法規還是有未完善之處。也許,某天某些原因你也會在救護車上。

超完車就離開超車道,給後方需要用到的人條活路有這麽難嗎?


abaw wrote:
以下的你,是代表愛佔用超車道的你。

你哪邊看到我愛佔用超車道???

abaw wrote:
超完車就離開超車道,給後方需要用到的人條活路有這麽難嗎?

你哪邊看到我超完車不離開超車道???

yeht1314 wrote:
如果你開150以上在內側車道還被閃燈 逼車再來說嘴,可以開到這速度 沒人會閃你 逼你吧! 我也很願意追隨在你後面..


別人開150您還打算追隨在後面, 打算在高速公路上開150的人連上路的資格都沒有, 連管到別人是否佔用內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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