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ry999 wrote:罰太輕+1,危險駕駛罰責應比照酒駕台灣的亂象就是違規者比守規矩者大聲,危險駕駛不尊重其他用路人,也是三寶行政院拍板,超速40公里為危險駕駛,罰6000-24000...(恕刪) 超速40公里這一條沒過喔!!
大家都怕超速被照相-~~~所以大都遇到時速約80的龜車用85的速度超遇到時速約85的龜車用90的速度超遇到時速約90的龜車用95的速度超遇到時速約95的龜車用100的速度超遇到時速約100的龜車用105的速度超遇到時速約105的龜車用106 107 108 109 的速度超所以很容易會造成大家龜成一團-!!!!有啊-!!!我真的有在超車--ing -! 啊-~~!!!
SKY皇帝 wrote:我們高速公路再建的時...(恕刪) 我覺得是速差問題,安全問題除非叫大客車大貨車以及龜速車不可上國道大客車大貨車的風阻很大馬力不夠或是載重過重要這些車輛時速開到120都有難度,也不環保然而速限越高對比這些低速車輛速差更大對於整體高速公路風險越高
wgyang00 wrote:你以為管理是萬能喔? 德國人用車素質不重要?不然你來管理看看 你當素質是天上掉下來的嗎?那都是政府做好管理,從管理教育、駕駛人訓練、法律等,建議你不要只待在台灣用想像力........
豬的老哥 wrote:呵呵我之前意外開到tercel時,油門到底就差不多120了。再下去只是降檔拉轉速,但轉速上去車速根本就沒變快啊。不是每個人的車都夠好,同樣馬力與車重的車,尾速還是差很多的。tercel跟swift的規格很接近,偏偏swift就是可以到140油門卻還沒到底。 你的Tercel肯定有故障,這車我油門隨便都能上140,到底要上160也不是問題.....
weiwei0118 wrote:1964年軍車都能噴超過這個速度了,1964年是有福特野馬的,驚天動地60秒那台就是,不要說180上200都跟吃飯一樣簡單.......(恕刪) 這台也是 福特野馬吧!!!ford mustang bullit gt 390 model 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