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停過

蘆洲區的連鎖黃牌停車場
真的是剩一個位子.進去後才發現是身障格
我在停好之後猶豫了幾分鐘吧.還先讓家人去用餐
後來家人打來說路邊有一格叫我快停
過卡時有繳錢15塊.我肯定沒超過15分鐘
因為我也是很訝異要繳錢還有算一下

越偏的地方越沒有用~
就拿還不太偏的桃園來說吧~~10台車有8台不會理你那是啥格
只要我爽為何不能停的概念.......
也沒人再抓~檢舉又很麻煩..檢舉多了~可能還被警察嫌增加他們的業務量
久了自然沒人想理...
就跟禁止抽菸是一樣的..明明地下停車場大辣辣的圖標在那禁止車煙.也是沒人看的見~~上車前一定要先哈一根..??先把車開出去在哈會死嗎??一定要那麼急著在不通風的空間抽菸..讓其他經過的人得聞一堆煙味??
而且些愛停在身心障礙格或是親子格的.明明車位還一堆~~就是愛停在這裡~為何呢~因為靠門口近...
結論~立這些法規基本上沒啥作用~
theo2586 wrote:
基本上不用糾結吧有...(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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