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pscott wrote:法界人士會以'一罪...(恕刪) 把酒駕定義為犯罪行為就解決問題車輛為犯案工具,可以依法沒入銷毀這樣就不會一罪二罰,而且會留下前科紀錄最好跟性侵犯模式一樣,加上電子腳鐐這樣的危險人物,真的要好好列管追蹤。
酒價格調漲可能會助長私酒流通其實對於酒駕真的只能針對人只對物應該都是無效的國家需要收入所以罰款這項應該是難免了(罰款加拘役)或(罰款加鞭刑)由法官視當事人狀況或年齡來懲罰酒駕若再犯表示無視公權力,應再大大加重刑罰
吳小梅 wrote:酒駕問題頻傳,許多再...(恕刪) 扣車充公對窮人來說是有效但對有錢人來說就沒差。當找理由換車而已試一下改鞭刑還實況公開轉播我相信對有錢人或窮人都有強烈阻嚇作用坐牢已沒阻嚇了畢竟失蹤一下沒人知道但實況轉播就全台都知道報紙就明天報導多少人被執行鞭刑不管是窮人或有錢人最怕是沒了面子何況有錢人最怕沒了名譽和聲譽比罰款坐牢來得有效男的鞭5下女的鞭3下全實況公開轉播又有新聞價值又有警惕作用
鞭刑不錯啦。就像廢死一樣,就廢啊,不過,廢死後,改判無期徒刑的,就每半年抓出來鞭三下。酒駕一樣,沒肇事的,鞭五下,肇事有死亡的,判3年以上。先鞭5下,每半年再抓出來鞭三下!看誰還要酒駕!not for sale wrote:扣車充公對窮人來說...(恕刪)
meridian wrote:米酒也調漲嗎?, ...(恕刪) 一百倍不夠。學一句反菸者的話,反正我不抽,漲幾百倍都好。今天在下不碰不沾任何酒類(用酒精洗手不算),所以漲五百倍也無所謂。能限制吸煙者,為何不能限制喝酒者?今天董氏基金會和立委政府霸凌吸煙者,誰能保證那天不會換成喝酒或是其他?
太多人不怕了1.只要酒駕不管如何 先關一個月(與重刑犯關一起)2.舉"我以後不酒駕"牌子在最熱鬧的地點最熱鬧的時段3.罰款依不動產及存款比例計算,若無財產可繳則服勞役2年4.沒收汽車,沒收駕照且不得再考,若再駕駛汽機車依蓄意謀殺+公共危險罪送辦5.相關人員皆受罰 (同車人員同罪)6.若是肇事致死則是直接宣判死刑 不得上訴 並於1個月內執行槍決7.公布姓名並且於派出所注記 每2個月要去派出所報到並接受詢查酒駕的人都該死!!!宣導成這個樣子了 還是有人酒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