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內線應該為超車道,正常來說保持多少速度這句話,就違反了超車道的存在意義,超完慢車,就切回右側車道,原哲上保持內線暢通,應該會比較好而且,內線車道很危險,光是有危險只能煞車或是右切,就少了一個選擇性有些用路人占著內線當路隊長...既危險又阻礙交通
myfirstcar wrote:高公局網站的資料:「內側車道為 超車道 及 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你最好是都照規定在開車!!!從未違規過,都規規矩矩開車。 這跟我是否違規過有什麼關係?我自認比大多數駕駛遵守交通規則,比大多數駕駛有道德。我開高速公路的習慣,不會隨便佔用內側車道,保持安全距離,速度盡量控制在最高速限~最高速限+10之間。
justaworld wrote:一直有這個問題啊~就是卡在"速限"這個法規上面若該路段速限80那麼若要開內線應該要保持多少速度以上呢??(車多與車少時可分開說明)通常不是頂多開到90嗎 速限80最高就只能開到8081及算是違規!justaworld wrote:另外若該路段法規是限速80照理說90是寬限值那麼外線開80到底有沒有錯呢? 沒錯高公局網站的資料:「內側車道為 超車道 及 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因此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即可合法停留在內側車道
chiashin wrote:我自認比大多數駕駛遵守交通規則,比大多數駕駛有道德。我開高速公路的習慣,不會隨便佔用內側車道,保持安全距離,速度盡量控制在最高速限~最高速限+10之間。 一邊說自己遵守交通規則一邊又說自己超速10公里....
ann0321 wrote:高速公路內線應該為超車道,正常來說保持多少速度這句話,就違反了超車道的存在意義,超完慢車,就切回右側車道,原哲上保持內線暢通,應該會比較好而且,內線車道很危險,光是有危險只能煞車或是右切,就少了一個選擇性有些用路人占著內線當路隊長...既危險又阻礙交通 高公局「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內側車道不只是超車道也可以當最高速限車道!因此只要以最高速限行駛不併排聽留在內車車道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