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這串文章,真覺得01的許多大大們品德好高尚哪!好似自己從沒違停過紅線般,口氣這麼差,鞭這麼大力。樓主停紅線固然有錯,責任無可迴避,但今天的情況是被同樣違停的車輛開出來撞到,扯什麼機車汽車?事實上就是沒人傷亡,不必這麼多假設性問題,一碼子事歸一碼子事。小弟還真不相信,台灣都會地區,有人從來沒違停過紅線。各位說得很多情況,應該發生在併排停車較多,而非違停紅線。
之前看過些案例,雖然違停會被開單,不過假如可以證明「發生時」車門是靜止的,那有很大機會是判「移動車輛責任」比較重、肇事主因是「未注意前方狀況」像很多車門突然打開的,那當然不屬於「靜止情況」、開門動作才是肇事主因..所以樓主應該不至於負全責才是~希望能有個好的解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