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我是誰 wrote:
我呼籲交通部 , 改...(恕刪)
這裡是台灣...你以為你能改變世界....
想太多了....多有偉大的見解...
自己想想開心就好....
忘了我是誰 wrote:
我呼籲交通部 , 改採汽車排氣量大小 , 來限制小排氣量的汽車 ,
不能行駛某些道路 .
學學我國實行30年的禁行機車的做法 , 把小排氣量的機車都當成
無法正確使用道路的對象 , 限制其行駛的權力 !
把高速公路的內側讓給 3000cc 以上的車輛 , 解決龜速的問題 !
就好像只要是白牌機車 , 一律都只准許行駛外側車道一樣 .
我相信我國實施了30多年的禁行機車政策 , 大家都很滿意 .
所以推廣到汽車上面應該也會很不錯 .
Alen Hsu wrote:
我相信版上還是有一大堆人搞不懂,內線如果開到110公里,算是龜速車嗎?
超過110,超速違法?
維持110,後面的人又要罵龜速車?
那到底該開多少?
要不要請交通法學專家來說明一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