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呆兔 wrote:
大大..您誤會了所謂...(恕刪)
看來你沒看懂我的意思
重點不在沒停車證的人,而是有停車證卻不屬於身心障礙者的家屬駕駛人或有假證件的人
舉例來說,在台北市目前這麼多亂象就是因為有識別證,不論是不是當事人路邊停車只要憑證就可以享受減免
或停放在身心障礙停車格
因為只要有識別證或車牌,路邊停車開停車單的管理員就不會再去要求一定要檢視身心障礙手冊,避免檢舉歧視身心障礙者搞得自己滿臉豆花,而目前的身心障礙並不限肢殘,所以外觀很多是看不出來的
而且開停車單的不是警察也不具公權力,所以也只能任由這些有識別證的家屬停在身心障礙停車格,導致占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就算證件或專用車牌一切合法,就算被警察當場逮到也可以說正要去接身心障礙者,就又莫可奈何
這種事情就只能靠道德良知啦,畢竟政府給的美意不可能因為少數的老鼠屎而放棄大部分該做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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