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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請大家看這是什麼車?


我是被撞的小馬區那個亂停車的車主啦

補充報告一下

我剛才有專程跑去量一下白線到行人道的距離,剛剛好40公分,壓在白線上面,勉強剛好在及格的邊緣啦,各位看起來很寛,可能是錄影機鏡頭跟角度的關係這條道路的道路標線因為不符合標準,縣政府的驗收還沒有通過.

各位看到的二個車道都是慢車道,快車道在分隔島的另一邊,快車道的速限是50KM,慢車道的我就不知道了.

路面上留下來的煞車痕跡超過十公尺以上,應該在沒有錄到的前面就已經快要跟外面那台銀色的車擦撞,開始踩煞車,停不住才彎進來撞車的.

小馬區的右前輪被抬上人行道.撞擊力真的很驚人.

確定是KIA RIO的車子,繼續往下走之後,違規左轉彎進巷子裡了(慢車道有禁止左轉的標誌).有被路口監視器拍到,各位目前看到的這段影片,是附近店家裝設防竊的系統拍到的,所以才會這麼不清楚.

我們這邊的警察杯杯剛好都很認真,陪我找了好久的監視器,真是感謝人民的保姆勒

也感謝各位熱心的幫忙跟指導,我真的不知道右後車輪要距人行道40公分以內梭,又學到一條交通法規.



現在在外面到處都有監視器,要做什麼壞事,請三思再行! 隨便都可以找到帶子,循著帶子找到肇事者,所以頭上三尺有神明,到科技時代,變成頭上三尺有監控,請有壞心眼的人別亂來! 包括吐痰、丟煙頭的都是!
honeydanny wrote:
樓主不知道是什麼心態...
明明你朋友這樣亂停車...你還敢來這邊問受害者車子的型號....
今天受害者不是一台車.而是一台機車...你朋友就準備賠到死吧...
不會停車就不要開車.....停成這樣誰都想撞一下吧...
更何況是這種意外....今天要不是你朋友亂停車..停到外面..
這場車禍就不會發生....


MARCH固然有過失,BUT,不能因為MARCH有過失在先,所以就不能瞭解&追究是什麼車肇事吧?上面的的邏輯真是有問題

假設當時發生的是更嚴重的交通事故,RIO&亂停車MARCH 的過失恐怕是50% 50%吧!不會因為MARCH亂停車在先
RIO就因此免責
「白色路面邊線」雖不是禁止停車線..
但是也要看空間停車
如果整輛車都停在「白色路面邊線」的外側,就沒問題
只要停車超出「白色路面邊線」,
也就是進入「白色路面邊線」的內側
就是佔用車道

所以片中的停放車輛..皆屬違規

雖然賠償的機會不大
還是要追究 RIO 肇事逃逸的責任
不過.....
雙方再各吃一張罰單的機率頗大

PS.法規是.....停靠車輛時其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四十公分.(不是與白線距離喔!!)
其實是 KIA 好心幫你朋友停好車而已~
姑且不論誰對誰錯~
停車停成這樣基本上你朋友有考慮到其他用路人的權利嗎~
真得不得不說一句....March算很小的車車,在這種不怎麼大的雙線道停的方式,以個人感覺是很誇張!即使自己沒錯,盡量停進去也算是主動避免他人肇禍!對雙方都好!這比較像"主動駕駛"的概念...
除非拉,真的有極為要緊的事,連退檔一次修正的時間都沒有.....否則很難理解 !!
不過真有這種急事 ?

兩人各打五十大板→車道上本來就不是讓人停車的地方,是給車子走的耶!撞了別人的車不理人逃逸,也不看一下有無人員傷亡,也有錯,如果沒出人命,兩人就各自糊牛屎算了吧!
我確定它一定是KIA RIO沒有錯~
但是停在路旁的那一排車子也要負責任的.(違規停車)
哇系ㄚ志 ~請多多指教
非常的肯定是KIA的小車

那麼冷門的車先報案警方應該很快就查的到
east_mount wrote:
違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但單行道應緊靠路邊停車。其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四十公分,在單行道左側停車時,比照辦理。
白車違規停車
應該是RIO可以求償喔...........說不定過幾天車主就來找你朋友了.....



這引述的法條 他是"或"喔!!


我怎記得道路邊緣的算法是"邊緣線" 這個馬路如果那條白線是寬15cm的道路邊緣線 或者去跟都發局問問看
那裡的"路寬"到底多少

怎看都沒有40CM以上....

The problem of government is government-Ronald Rea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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