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cf wrote:
以最高速限佔著內側車道的人起碼有高速公路局給的回文.
認為內側車道必須淨空, 超完車必須回中線的人, 麻煩給個正式文件, 給觀眾評個理. 感謝.
...(恕刪)
高速公路局 的文可多了!
您可以去查一下,有沒有這份 "管字第09600175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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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管字第0960017526號
一、台端96年7月7日電子郵件詢問事項敬悉。
二、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
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
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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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線淨空的條文
我可以查 歐盟 ,德國 , 日本的條文
在日本, 佔用內線,這是屬於 "通行帶違反" ,會記1點
道路交通法第20条第1項 :
最右通行帯は、原則として追越しや右折のために空けておか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中華民國台灣, 因為還未進化,沒有路權觀念, 這種"未來文件"的文號, 可能還要好幾年之後,才查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