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一大堆理由來支持自己不讓才是對的,
不是更累嗎??
話說回來,你永遠不知道後面那台車為什麼需要您讓路!!!
也許您做了功德也不一定~~死不讓造成更多危險,會傷了更多人....
至於後面的車子超速與否,請留給執法人員。
老百姓沒有執法權,更無權判斷她人是否違規~~
老百姓該做的就是遵守法令在後車示意超車時,
盡快在安全的行況下讓路,若無法立刻讓路也先打方向燈表示有讓的意思....
說一個我親身經歷
之前老婆懷孕身體不太穩定
有一天我在她從娘家要回台中
路上她突然不舒服並開始出血
我當下當然是加快速度往前衝
打起警示燈切到內線不斷閃大燈與雙黃燈
很感謝那天大多數車子遠遠的看到我來都讓開了
有少數幾輛不讓的,有一輛甚至給我重踩煞車...
我也很感謝當時是中間車道的車子減速讓出空間給我超車...
當時我心裡只有一個想法,以最短的時間趕快下交流道送老婆去醫院急診
所以,拜託讓一下....
救人一命功德一件
讓她充去前面被警察開罰單妳也功德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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