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睜大眼睛看清楚看清楚看清楚....

休息站廁所有另一塊牌子~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或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下次有看到再拍一張...

tvcf wrote:
http://www...(恕刪)





矛盾了
要罰6000到12000
如果先撇開超速或龜車的問題不說...
讓條路讓其他用路人過...很困難嗎??

我還遇過三星連線
三個車道...三台車還速度差不多...是要我飛過去嗎



另外試問...我該叭哪一台

照有些人的邏輯....我如果叭內側車道的車...還會被說沒品呢


亨利叔叔 wrote:
沒有要超車就不要占用...(恕刪)


問題是,沒有罰則,除非時速太慢(記憶中是慢於80KM才會被罰)。
讓一下有這麼難,
想一大堆理由來支持自己不讓才是對的,
不是更累嗎??

話說回來,你永遠不知道後面那台車為什麼需要您讓路!!!
也許您做了功德也不一定~~死不讓造成更多危險,會傷了更多人....

至於後面的車子超速與否,請留給執法人員。
老百姓沒有執法權,更無權判斷她人是否違規~~
老百姓該做的就是遵守法令在後車示意超車時,
盡快在安全的行況下讓路,若無法立刻讓路也先打方向燈表示有讓的意思....

說一個我親身經歷
之前老婆懷孕身體不太穩定
有一天我在她從娘家要回台中
路上她突然不舒服並開始出血
我當下當然是加快速度往前衝
打起警示燈切到內線不斷閃大燈與雙黃燈
很感謝那天大多數車子遠遠的看到我來都讓開了
有少數幾輛不讓的,有一輛甚至給我重踩煞車...
我也很感謝當時是中間車道的車子減速讓出空間給我超車...
當時我心裡只有一個想法,以最短的時間趕快下交流道送老婆去醫院急診

所以,拜託讓一下....
救人一命功德一件
讓她充去前面被警察開罰單妳也功德一件....
恩恩...
有同感...
但是,有時候我在內線開120了,後面還是有車要超我
我也只好讓他過...
個人的看法
路隊長...以前好像很少喔?
現在為舍那麼多啊?就是ETC啦...
不會開車的 車上又裝ETC 上高速公路後就慢慢的切到內線
等過收費站了 要下交流道 再慢慢的切出來
原兇就是 ETC ETC
母親節當天還有遇到駕駛天兵整路開遠燈,然後前車受不了後換開來駕駛天兵後面照他。

然後兩輛車就這樣照整路= =
不能同意你更多......
亨利叔叔 wrote:
沒有要超車就不要占用...(恕刪)

yungtechen wrote:
矛盾了要罰6000到...(恕刪)


那裏矛盾 ?? 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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