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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律師說酒駕加重刑責「意義不大」要用勸導才行 早又酒駕(今早(5/7)又發生酒駕賓士撞死人了

其實喝醉的人,都不會覺得自己喝醉,
一定覺得自己可以的,
事後罰得再重,的確是有可能沒什麼用。
合理的加重可以遏止,但過頭反而肇逃的可能反而增加,
若是在無目擊者的車禍,
反而可能讓受害者再一次被碾過,
原本沒死反而肇事者認為反正罪很重於是一不做二不休給他死,
所以也不能情緒性的加重刑責,
除了修改刑責外,教育和觀念的宣導也是很重要的
當要問如何解決問題時,想要的是意見,而不是偏見!
大家都在說要加重刑罰,但大家都漏了最重要的執法。
沒有設路障檢查,每次都到了有事才出來說怎樣怎樣,有用嗎?
以中國為例,以往酒駕亦十分嚴重,但之前嚴厲執法,在周圍狂賣廣告,
但最重要的是到處設路障,要人下車檢查,經過一段時間,酒駕真的有改善,
警察要做事,應該在一些酒吧區,主要道路設路障,要司機測酒精含量,
有問題就抓回去,這才是真的預防,
就算到罰再高,酒駕的人心裹就是有一種抓不到的心態,
要令酒駕減少,就要令人知道你就算飲了一點酒也會被抓到,逃不掉
現在警察有多努力抓酒駕,大家都看得到,根本不作為
要改善情況,要在酒吧區設路障,抓回去後就用意圖謀殺告他
如果這樣都做不到,難道台灣不如中國嗎?
把酒假至人於死者 同殺人罪

同夥詐騙者無期~死刑

保證實際執行幾個後 就會大幅降低了

不覺得他說的有什麼不對。

會酒駕的人很多都是在賭自己不會出事,出了事,酒醒了以後才發現自己承擔不起。這種時候把他罰到脫褲子也沒有實質的效果。要說是當個借鏡,他賭上自己跟無辜路人甲的命的時候,難道就沒有考慮過了?

我是覺得,現在葉少爺的事情引起共鳴,讓整個社會義憤填膺,開始唾棄酒駕的行為,這樣效果已經達到了。現在最怕的是又有別的事情跳出來轉移焦點,讓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共識又被淡忘掉。

倒是,一味的想要報仇真的解決不了問題。受害者跟加害者一樣有人權,而且兩邊都不應該無限上綱。既使我因為受到某種傷痛,失去理性,也不代表旁觀者應該以非理性的方式去看待這個問題。
真的耶,我有注意幾乎每天都會有酒駕肇事的新聞。
支持酒駕肇事重罰啦!
歡迎參考新加坡鞭刑,我想一鞭下去,喝酒後要開車的人一定會審慎考慮的
酒駕加重刑責一定有遏止的效果及意義!!怎會說意義不大呢??

『考上律師』只代表曾經很會讀書,除此以外,『意義不大』!?

hsu912174 wrote:
不覺得他說的有什麼不對...(恕刪)

不切實際,緩不濟急~
這裡是道德感平均都不高的台灣,不同地方請採取不同措施~

走到地上去 wrote:
律師郭怡青則說,加重刑責「意義不大」。刑罰是最後手段,應從預防著手,用倡導方式,加深社會大眾觀念。 她說,如推廣「指定駕駛」的宣導廣告就很不錯,提供民眾具體方法,避免悲劇發生,否則只是不斷強調「不要酒駕」,只是淪為口號。
(恕刪)

要是他家人.親友.朋友被撞看看他的意義不大是什麼...............
勸導若有用....
那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個口號不是很久就知道了...
為什麼還是酒醉駕車層出不窮....
前幾天還發生老翁被酒醉駕車輾過2次...
肇事者其實他還是很清楚.你沒有死再輾過一次...
以現今法律這些酒駕肇事還是沒有用...
有錢人肇事賠錢了事.在關也沒有多久就出來了.反正他黑白兩道關係很好...
沒有錢的肇事者就直接給你死而寧願被關不想賠錢...
下面請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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