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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市街頭看到為了施工而用推高機移車!

如果地上的噴漆寫的字像鬼畫符停車時間又是晚上......
施工公告還是要正式一點吧,看過都是地上的鬼畫符

看到大家對這個議題如此的討論熱烈
我是在台北市議會工作的某位議員助理
我會將這個問題納入部門質詢的案子之一
將山貓的手臂加些泡棉是非常不錯的方法
我覺得有幾個問題是可以加以探討的

1.進行路面維修應該要有一定的時間公布給予民眾緩衝(施工幾天前,如何有效通知車主)
2.若移動車輛時 造成損傷 是否有賠償之疑慮
3.若在施工當時 停放之車輛是否妨礙公務之實

我會在這幾天把這些問題請教有關單位
在給大家答覆
若大家有任何問題 都可以在pm給我 感謝
我贊成由交通隊以拖吊車將車移走.

1.施工單位既以依程序申請施工並取得路權, 而施工時間到時停放在施工地點的車輛將視為
違規停車, 既然違停, 請拖吊車拉走應是於法有據.
2.施工單位用推高機將車移走擺明了就是要偷懶, 想便宜行事.誰管你的車怎麼樣,我把你移
走就是了.如此心態與作法是應該的? 既然是合法施工, 以第一點所述, 由交通隊將車拉走應
屬合理且可行,只是叫警察來又要多花時間罷了.而多花時間,對廠商來說就是多花成本,廠商當然不肯.但是廠商為何不事先與交通單位協調好,車都拖光後再拉人力,機具進場?
3.兩種選擇, 車主們選哪一種?
A. 由拖吊車合法, 依照作業程序拍照,貼紙...etc.處理拖吊, 若過程中有損壞可由拖吊單位理賠.但是要被開張違停紅單.
B. 由堆高機隨便移走,搞壞了也很難舉證是堆高機移壞的.甚至搞不清楚是誰,何時移車.沒壞你幸,移壞你命?

如果車主與施工的人都照程序來, 哪有什麼好吵的?
會有爭論, 也不過就是兩方都想便宜行事罷了


小弟之前在新竹出差
停在竹北某公有民營的停車場
因公務原因臨時到高雄三天
回到新竹時
發現車子不見了
詢問管理處才知道原來被移到另一個停車場

原來是因為附近居民臨時借用停車場辦喜事
請山貓來移走了
我也沒說啥
只是檢查一下車體有沒有大損傷

後來進場定保順便問師傅會不會怎樣?
師傅回答是這樣的

"要是車子這麼容易就變形損壞
那以台灣的路面來說
每台車大概都開不到5萬公里就準備掛了
要知道車子的底盤鋼樑強度可不是開玩笑的
要有相當的衝擊力道才會變形
力道小一點都還辦不到
何況山貓抬車是靜態的舉起"

當時愛駒里程約8萬5 Km
現在已經10萬出頭
經過一年多了
依然奔馳如昔
老當益壯

好棒的相機,沒錢!好棒的NB,沒錢!好棒的車,沒錢!好吃的乖乖,這個讚,口袋裡還有點零錢可以敗
capa wrote:
騎機車經過北市忠孝復...(恕刪)

其實會不爽都是正常的。

但是人家也已經有公告了,但你不去把車子移開。就沒權利去怪別人
cly0917 wrote:
我贊成由交通隊以拖吊...(恕刪)


我說那次是個完美移車有個原因是:我沒有收到紅單,所以皆大歡喜.

我有看到告示,但是我也可以說謊,這是沒有證據的部份,所以如果他開單,我還是會生氣.
而且停在路邊的車,其實也很難去認定是在公告前還是公告後停的(除非有開收費單),有沒有看到公告,公告明不明顯都是問題.....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m9403763 wrote:
其實會不爽都是正常的...(恕刪)


莫名其妙...是車主不爽又不是我不爽,我只是將此現象報導一番...
別針對我回覆!
我也覺得用這種方式移車並不恰當,畢竟有人對需要移車這事,有時真的毫不知情,並不是不配合。
朋友有開液壓懸吊(就是懸吊系統沒有圈狀彈簧那種)的車子,疑似遭遇這種移車方式,幾天後車子發動要上路,車身無法像往常般升起時,才發現液壓油早就漏光了,可憐,整車方向盤的動力、煞車的液壓輔助系統全部失靈,好好的一部車只能趴在原地,朋友整個
沒用此方法~沒有一條路能完工的
~^^
台灣
未來的小人物 wrote:
不爽??都已經貼公告...(恕刪)

同意

這很正常壓

要麻就大家配合政府

要麻就用公權力來執行壓

公權力伸張了全民的權益才能保障

別因為一些少數人特權慣了

就覺得白目是沒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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