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123 wrote:
每天走高速公路上班,...(恕刪)
看你的文章真是心有戚戚焉啊...
之前還和公司一位同事討論開車的事情
他老兄每天從竹北->園區 一樣走高速公路
下交流道時 一樣用插隊的 我就勸他你今天遇到的都是好人
還肯讓你插隊 如果遇到狠心的 與前車黏得緊緊的 連插隊的機會都沒有
但他對這樣的說法並不領情 認為插隊下交流道是因為他的車況好 很有把握
最重要的是 "硬要插隊 被插的車子也不敢撞啊..還是會讓" 多麼經典一席話啊...
不過 還沒看到他被撞買單 也許竹科工作的人都很善良 也許他上輩子燒了許多香
做了很多善事....Maybe...
小弟之前開家中老福特蒙地歐要到宜蘭
從台北聯絡道往國3 要走國5經雪隧到宜蘭
切上國3後北上 接著進入福德隧道 沒多久就開始有車潮在外線排隊準備上國5了
大部分的人都很有秩序 排著隊 依序進入匝道
但是就是一部分人 不守秩序 當排隊的人是白癡
直線開到國3要切國5的交流道才硬要切出去
其中還有很多噶瑪蘭客運 不過當天看到大家都很團結
排隊的屁股跟著屁股 不讓插隊的人有機可趁
硬要插的 賞他喇叭.....
看到這樣的狀況 豈是一字"爽"字了得...
上下班時間, 下中和交流道真是惡夢, 下交流道前的塞車就算了,
有點耐心等等就是了。但到了南北向的匯流處, 真的不是一個"亂"
字可以形容。北上的車下交流道後要右轉中正路的, 到匯流處後
需往右切兩個車道到最右線, 南下的車下交流道要往 中和中山路
方向的, 則是要往左切兩個車道到最左線。四個線道, 往四個不同
的方向, 匯流的路段又很短, 所以, 在匯流處那短短的一段路,
就看到一堆的車,拼命的往右切, 又有另一堆車拼命的往左切,
再加上一堆車拼命的不讓人切。切快一點危險, 切慢一點後車又
沒耐性往前加速。所以....就是 "亂" 到一個不行, 每次下那個
交流道, 感覺都要靠運氣, 才能平安通過...根本就是設計不良..
這要到哪個單位去投訴才會改善啊 ?? 或是做個紅綠燈, 輪流走,
會不會比較好一點 ???!!!
Jackie
knstt wrote: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五款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恕刪)
有看到原文嗎?

貨車亂加速減速抖動逼車不斷鳴喇叭
這些行為哪樣都比原文的放慢車速「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還要嚴重好嗎?
且誰知道有沒有在連貫行駛? 真能連貫行駛, 能不擦撞而成功切進去嗎?
我也不喜歡插隊 但是我知道走錯路時 短時間內需要左右轉
後面的人若是當成F1比賽在關我的門! 我會覺得牠很北蘭!!

畢竟是我開在前面 我要是可以安全地切換車道 是我的權利 後車沒必要加速把前後距離拉短卡死別人!!
這貨車就有點這樣的行為!!
後車只要鬆開油門 別人就可以安全變換車道 後車有真因此晚到達目的地5分鐘嗎?
還是加速之後大家七天之後才躺平到家? 不覺得這貨車行為很可恥嗎
請分清楚行為的輕重!
不是有別人插隊我們就可以拿刀砍插隊的人!

fann0727 wrote:
是文盲嗎? 有看到原文嗎?
貨車亂抖動逼車不斷鳴喇叭
這些行為哪樣都比原文的放慢車速「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還要嚴重好嗎?
且誰知道有沒有在連貫行駛? 真能連貫行駛, 能不擦撞而成功切進去嗎?
我也不喜歡插隊 但是我知道走錯路時 短時間內需要左右轉
後面的人若是當成F1比賽在關我的門! 我會覺得牠很北蘭!!
畢竟是我開在前面 我要是可以安全地切換車道 是我的權利 後車沒必要加速把前後距離拉短卡死別人!!
這貨車就有點這樣的行為!!
後車只要鬆開油門 別人就可以安全變換車道 後車有真因此晚到達目的地5分鐘嗎?
還是加速之後大家七天之後才躺平到家? 不覺得這貨車行為很可恥嗎
請分清楚行為的輕重!
不是有別人插隊我們就可以拿刀砍插隊的人!
很抱歉 小弟書唸的不多 讓大大見笑了
不過有機會小弟倒是滿想看看龐大的貨車亂抖動會是什麼樣的情景
不知道會不會爆炸
您提到重點了 法條是在 但具體開罰的機會的確是不多
另外因為了那些少數插隊的人 眾多後車等待時間加起來可能不只5分鐘喔
請不要乎略後車(s)可能因為您這樣一插又要多等幾個紅燈的時間
堵車車流插隊/跟不給插隊 可以造成死亡事故
小弟見識淺薄 實在難以理解 還望大大舉例或說明一下
我想眾版友應該知道輕重,所以不會拿刀砍插隊的人,這有觸犯刑法傷害罪的疑慮
頂多不給插或用行車記錄器請違規的人對國庫作點貢獻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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