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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台灣人的騎車習慣,重車還是不適合上高速公路~~

yakult wrote:
我也不太建議開放讓重...車上高速公路耶...

因為高速公路上的白目車真的很多,白目車一多,出事的機會也多
萬一出事,肉包鐵真的很危險....
(恕刪)


所以你已經點出問題了嘛,目前高速公路只有汽車在走,那你又說很多的白目駕駛,那不就是說那些開車的嗎?那這些白目四輪汽車駕駛為什麼可以上高速公路開車?那是不是應該換人做做看,輪到重機上高速公路,然後四輪的不行?這樣重機不就安全了嗎?


所以問題是...............台灣是全世界少數不允許重機上高速公路的國家,按照比例原則,一點都不合理.

還有啊,台灣人是最喜歡用"想"的來做事的,你不開放,你怎麼知道出事率???用猜的嗎?連做做看的勇氣都沒有,那我也可以來當官啊,反正我不會的,就"一律不准",這樣誰不會做事啊?

PS:別再用"想像"來做事了,你會"想",大家也都會"想",學著以開放的心來做事,等到收集到足夠的數據後,再來檢討這樣是好還是不好.



我愛01
如果我擁有重車,說實在我還不太敢上高速公路
以某些汽車駕駛人的開車方式,難保自己不會被撞到
或許東西向車少路段還OK,不過生命卡重要,
其實以台灣人的道路交通習慣……
絕大多數的人都不適合出門……
得意春風 自在飛翔
小黑胖胖人 wrote:
我沒有那麼多錢,我只是一位小小的上班族,如果交通法規修改了,肇事時,如果是因為機車騎士過失,而汽車駕駛完全沒有過失下,汽車駕駛不用負責相關責任,那我贊成開放重車上高速公路,如果沒有修交通法規卻開於重車上高速公路,那麼我寧願開省道,也不想上高速公路,因為我不想別人的過失造成我要賠一生都還不了的金錢.


以現行政府公務員的能力... 只會紙上作業... 只會咬文咀嚼字去fit法條...

1. 你只要車身或輪胎碰到他, 你就有過失責任 ...
2. 你反應好, 煞得住, 沒碰到他, 被追撞是你倒楣 ...
怎麼又是這種月經文, 一提到重車就一堆人跳出來韃伐, 而且言論還蠻偏激的 .....

其實高速公路和快速道路絕對比一般道路安全簡單多了, 因為少了下面幾種狀況

1. 忽快忽慢, 瞬間路邊停車載客的小黃
2. 公車
3. 腳踏車
4. 紅綠燈 (少了這個就少了闖紅燈, 搶黃燈事故)
5. 十字路口
6. 對向來車
7. 無預警無敵大迴轉的汽機車
8. 邊開車或騎車邊東張西望找路
9. 隨意穿越馬路的行人


在高速公路上都是單行道, 只要順著車流, 真的安全多了, 汽車是鐵包肉, 機車是肉包鐵,
這麼說是沒錯, 不過請不要用這個來當做禁止重車上高速公路的藉口, 不然在更危險的一
般道路上, 還有成千上萬的二輪族, 是不是也通通都要禁止上路

還有, 如果你在高速公路上會追撞到前車, 是不是代表你本身就沒有保持安全車距呢
小弟個人目前也傾向不支持重機上高速公路,但小弟的考量並不是其重機的人,而是開四輪的人~汽車是鐵包肉的,比起騎車藥安全許多....在高速公路上常常看見一些沒公德心的人在車陣中競逐,你不讓它就在後方閃大燈挑性!偶有"費盡心力"成功超車後還要順便在你面前踩一下煞車"教訓"你的....

我擔心的不是重機車的不守規矩,反而很擔心開車的不守規矩造成重機騎士所帶來的損傷,畢竟人命關天呀! 試想..當機車不慎擦撞到汽車時,技術好的騎士可能晃一晃就把車穩住了,而汽車不慎擦撞機車時....恐怕就轉呀轉的道旁邊的車道....而剛好後方有來車時.....
所以個人覺得問題不在重機!問題在於咱們開車的人....
ghoti wrote:
那是不是應該換人做做看,輪到重機上高速公路,然後四輪的不行?這樣重機不就安全了嗎?...(恕刪)
既然您自己提出, 您覺得以國內現況, 答案是...
比例原則? 既然車上路好壞根本是看個人, 那討論可否看我們自己國家就好
不用猜, 無關勇氣, 開放後的第一條人命, 就可能導致全面翻盤
喔!! 忘了不要用想的, 那可以來做個大調查投票
以高速.封閉的環境, 會希望, 鐵包肉.肉包鐵, 兩者都有, 還是光前者就好
相信大家應該都知道以現在民眾觀感結果會是什麼.....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要不要開放不是重點,而是政府有沒有把「配套」做完整。
駕駛人能不能把完全遵守交通規則。

配套真的很重要,考照時的教育訓練,上路時的道路規劃,都是很重要的,
可是到現在完全沒有政府出來找專業單位規劃

我相信只要是「車」都要有路權,請政府趕快訂定相關的配套措施就可以開放了。
開放後也要請汽車駕駛人或重車騎士們互相遵守。
其實我覺得台灣汽車駕駛人粉多愛亂超車、不打方向燈、愛亂鑽....等不良習慣外,我認為對重機駕駛威脅最大的是:台灣駕駛人不注重安全間距,在LOCAL大家車速慢還OK,還比較不會發生事故,在高速公路上,大家車速快,可能一各閃失,結局就粉悲慘,我曾試著在高速公路上以安全間距開車、定速100KM,結果還是常被人超,在美國高速公路上,汽車駕駛普便會與重機駕駛人保持一段不短的距離(塞車除外)(行車安全距離這在美國考駕照考試時一定要讀),可是在台灣,我想這粉難辦到,為了重機騎士的安全,我想高速公路重機路權還是不要開放的好!!(在台灣就是一堆人喜歡違規超車,胡市長夫人就是慘痛的受害者,敬祝:愛亂鑽者,快快撞車,車子最好爛掉,省的害人害己,怨念累積中.........)
rockcity提到
贊成有條件的開放重車上高速道路。
前提必須是:
1. 重車必須強制保險,跟汽車一樣。
2. 過路/停車收費比照汽車。
3. 騎機車必須全套護具,未戴者比照未繫安全帶處分。且後座不得載運乘客或物品以避免危險。
4. 機車禁行內側車道。但可使用路肩。
5. 肇事責任判別,重車與一般車輛比例為1:1,不得有偏袒或大車撞小車就是大車的錯之現象!
6. 重車上國道,如有違規(如任意變化車道、超速等~),加重懲罰比例,甚至比照一般車輛列為危險駕駛以刑事起訴!藉此保障守規則的安全騎士上路。

1.舉雙手贊成
2.贊成
3.贊成,但是一段時間以後應該可以開放載客或是貨物
4.舉雙手反對,高速公路應該以車速分流而不是車種分流,不要把平面道路的錯誤帶到高速公路上,況且外側車道都是大型車,小客車都覺得危險了,為什麼要重機跟大型車混在一起?
5.又是未審先判,肇事責任不是可以規定的!可以用其他方法彌補,舉例國外重機騎士會裝小型攝影機,汽車一直怕去撞到重機,其實重車騎士更害怕白目駕駛!
6.自大的汽車駕駛心態!如果改為下列文字呢!!
"汽車"上國道,如有違規(如任意變化車道、超速等~),加重懲罰比例,甚至比照酒後駕車列為危險駕駛以刑事起訴!藉此保障守規則的安全重機騎士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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