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abox wrote:
如果有網友去注意一些...(恕刪)
喝酒誤事、抽煙誤身,煙酒上都有警言,因此可以找賣煙酒的求償?
大大的文章提到
強調一個觀念問題,今天就算本身是肇事車主,只要能提出事前並不知情汽車隔熱紙的相關規定而是經由業代或隔熱紙廠商的建議或根本就沒有給選擇,當造成自身生命財產的損失時,是可以跟業代或隔熱紙業者求償的!
若因隔熱紙問題而肇事,請大大教導大家,肇事車主該如何舉證說明?
大家才知道如何向業代或隔熱紙業者求償,
這樣以後業代或隔熱紙業者應該不敢提供低透光性的隔熱紙了。
kan38 wrote:
這種說法是錯誤的,誤解了「二手煙」和「重大交通意外」二者之間的損害風險比例差異甚大
照這樣說,塑化劑飲料貼個警語也是個人行為?不通不通
支持立法限制車輛隔熱紙安裝方式,可以裝!要安全!公共安全比難以量化的冷氣等理由重要!...(恕刪)
煙商與酒商為什麼要在包裝外面告知警言?
是不是怕消費者抽煙得肺癌、酒後肇事等事件,找煙商酒商賠償。
所以樓主 teabox 大有提到
強調一個觀念問題,今天就算本身是肇事車主,只要能提出事前並不知情汽車隔熱紙的相關規定而是經由業代或隔熱紙廠商的建議或根本就沒有給選擇,當造成自身生命財產的損失時,是可以跟業代或隔熱紙業者求償的!
因此希望 teabox 大可以教導大家
因隔熱紙問題而肇事的車主,肇事車主該如何舉證說明?大家才知道如何向業代或隔熱紙業者求償,
這樣以後業代或隔熱紙業者應該不敢提供低透光性的隔熱紙給車主了。
這樣是不是比立法更有效。
yutasan wrote:
因此希望 teabox 大可以教導大家
因隔熱紙問題而肇事的車主,肇事車主該如何舉證說明?大家才知道如何向業代或隔熱紙業者求償,
這樣以後業代或隔熱紙業者應該不敢提供低透光性的隔熱紙給車主了。
法律是人定的,條文是死的也是活的,權益是要自己去爭取,放棄也是自己放棄。
肇事車主何必舉證?車主的立場只要跟法官陳述隔熱紙是業代或商家建議或隨車貼上即可,車主對於隔熱紙商品本身不需要有專業,任何的建議選項最終車主採納並不代表出事了,業代或商家沒有責任。
也許有網友會問,那01這裡也有很多隔熱紙業者會上來看,以後為了自保,乾脆要車主簽所謂的"切結書",台灣確實很喜歡搞這套。
其實這類切結書法律上都是無效的~
teabox wrote:
法律是人定的,條文是死的也是活的,權益是要自己去爭取,放棄也是自己放棄。
肇事車主何必舉證?車主的立場只要跟法官陳述隔熱紙是業代或商家建議或隨車貼上即可,車主對於隔熱紙商品本身不需要有專業,任何的建議選項最終車主採納並不代表出事了,業代或商家沒有責任。
也許有網友會問,那01這裡也有很多隔熱紙業者會上來看,以後為了自保,乾脆要車主簽所謂的"切結書",台灣確實很喜歡搞這套。
其實這類切結書法律上都是無效的~
...(恕刪)
大大的回文有很大的想像空間
肇事車主何必舉證?
之前交通事故,會有人說車輛暴衝、煞車失靈什麼的,現在可以多加一個隔熱紙了。
大大的意思是:
以後交通事故時,肇事原因就直接說明是隔熱紙造成視線不良,
車主也不用提出證據,只要跟法官陳述隔熱紙是業代或商家建議或隨車貼上即可是吧。
所以貼一次隔熱紙,比每年買車險還有保障,相信這樣不久,可能就會跟離台灣最近的
香港一樣,全車禁貼隔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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