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xr600 wrote:
摩托車騎士也是有繳燃料稅~牌照稅~~那條快速道路蓋的經費裡也有那位騎士繳的錢
為什麼汽車駕駛者可以方便,騎士沒錢買不起車,就活該嗎?
(恕刪)
這句話我實在不太茍同........
我有誠實守法的繳稅,因此蓋監獄的費用、監獄管理的費用,小弟都應該有出到錢。
但是我並沒有打算犯罪去住監獄的想法..............
clive wrote:
路權是用開放的 或者是一種權利?...(恕刪)
qpwoei wrote:
政府狗官請不要以錯誤觀念看待黃牌車
大汽車主義的人請不要以為汽車就很了不起...(恕刪)
azureimf wrote:
然而重車呢? 這個比率會出現多少?
習慣了鑽車陣的感覺,您能為重車族群擔保沒有1/10的機車會在高速公路上"鑽"嗎?
堵車的時候?路肩?上下班車流多的時段?交流道排隊的時候?
當然守法的重車騎士會守法,但會鑽的只要有1/10,對於現在的高速公路路況就是莫大的影響
這個影響會嚴重破壞現今高速公路/快速道路多年建立起來的駕駛習慣以及安全考量
高速公路本來就是給中長程旅途者使用的專用道路,其考量點為穩定,舒適以及高速行駛
當然重車都可以達到這些條件,但是人為因素會嚴重破壞這個平衡法則,且重車行駛亦非當初高速公路設計時的考量,因為可能會造成危險性的大幅上升。
以上拙見,家父二十年前為中山高高速公路局之道路設計工程師,亦對此議題持相同態度
rical wrote:
您不認為這是政府該負責的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