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gt wrote:
這位小黃大哥,內車道被佔用無處可走的感覺很不好吧?
下次幫個忙,大家禮讓一下,方便交通順暢...(恕刪)
超越前車閃大燈是一般道路交通規則,並不是國道交通規則,
一般道路超車時,若沒有雙黃線,是可以在對向車道超車的!
可不要把一般道路和國道的交通規則搞混。
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請先送3000元紅包給政府。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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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t wrote:
這位小黃大哥,內車道被佔用無處可走的感覺很不好吧?
下次幫個忙,大家禮讓一下,方便交通順暢...(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