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裝特斯拉充電樁 男槓輸管委會判拆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201118/ATONK7LP3RFIZE3FJXGSG24CLM/【丁牧群/台北報導】住在新竹華揚天下社區的林姓男子,去年3月買了一輛特斯拉電動車,並告知委管會將在大樓停車位裝設充電樁,但林男未等管委會同意就逕自裝好充電樁,事後也遭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投票否決。管委會提告要求回復原狀,雖然林男自認使用電動車權利遭侵害,新竹地院仍認為,未經同意裝設充電樁屬實,判他敗訴須拆除。管委會同意很重要.
車位是自己產權沒錯,電表也是自己的沒錯,那請問車位到電表之間這塊區域也是你的產權嗎?假如可以隔空傳電,那就可以裝。另外,管委會不是重點,重點是你走線經過了住戶共同持有的公共空間,除非寫在住戶規約裡,不然管委會也無權同意某一住戶佔用公共空間。我不曉得這些人是在想什麼,沒得到同意前就買車,然後再來無止盡的抗爭,感覺就是想霸王硬上弓。還是得照程序來啦,跟管委會硬槓只是讓事情更難解決而已,因為權責不在管委會身上,好好的跟管委會溝通,請管委會在下次開會時討論這個充電樁的議題,重點是下次區權會能把這個議題放進去。當然個別住戶也可以在區權會上提臨時動議討論這個,不過我還是建議由管委會列入正式議題會比較有機會通過,因為管委會多少能主導風向。電動車越來越流行,很多人都有需求,但是大部分人想到要搞那麼多事就放棄了,反過來說,只要管委會帶頭形成議案,在區權會其實不太會有阻力的。我們社區就是個好例子,去年有個住戶來詢問能否裝充電樁,管委會討論後給的答案是不行,因為走線會經過公共區域,得經區權會同意才行。該住戶於是就沒下訂電動車了,不過管委會卻也因此很快形成決議,要對充電樁進行評估,我自己當時就是委員,委員們其實都樂見其成,因為推動充電樁對大家以後要買電動車都有利呀,大家缺少的只是要住戶來提需求呀!很多人沒當過管委,不理解管委的心態,管委就是個無給職,大家不會沒事找事做,像充電樁這種攸關全社區的大議案不會由管委自己去提,會被人在背後講閒話,沒必要自找麻煩,但是由住戶提出就不同了,管委會解決住戶需求是職責所在,不做還不行,是失職。我們管委會去年決議後,就照廠商來進行評估,花2000塊出具了一份報告,管委會就報告內容進行討論,之後再花5000塊找結構技師評估從B1到B3管道間打通的結構影響,確認不影響結構安全後才將此議題列入下次區權會決議。在區權會中由於管委會資料準備充分,議案自然通過,由區權會授權管委會執行全社區充電樁前期管道工程。上個月,工程順利完成,總工程費大約50萬,同時管委會訂定了充電樁設置管理辦法,自此住戶只要提出申請就可設置充電樁了。以上這些是我們社區的實際案例,跟社區有關的事務還是要透過社區正式管道來解決,畢竟跟電有關的事就有安全性問題,大家要將心比心,要知道管委也是住戶,但委員通常都愛惜羽毛,不會在任內提出跟自己有關的需求,住戶反應需求,假如委員們自己也想要,那是會很積極去推動的。
充電樁是安裝在公共區域的牆上不是安裝在車主產權的地上另外電源的走線也是經過公共區域有些還要鑽洞怎麼看也不是有產權接自己電錶就可以只能說還沒跟管委會談妥就硬裝也是有夠...遇到硬裝的我要是住戶也會刻意不給裝
為反對而反對,這些反對充電樁的人到底在反對什麼?充電樁很危險?電池很恐怖?真的是詭異的想法!這些人一堆便宜沒認證的3C產品整天抱著睡覺都不怕嗎?科技在進步,遲早你我都會有電動車需求,不是現在自己用不到就否決⋯⋯車主當先驅該告的就告,以後只會更多,現在反對只是爭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