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上前輩們好,然因為從事吃的有一段時間了,
在累積一些經驗後有想買小貨車改裝為餐車做小生意的念頭,
因為想走差異化所以不太想用最傳統的篷車,
以前原本想的是"胖卡",
但在爬文後看到胖卡的改裝在台灣目前還是大部分不合法(後續驗車不會過),
所以那時打消了念頭;
最近再次瀏覽相關訊息,看到有網友說鷗翼可以是合法的,
只要行照是"廂式"驗車會過,
但個人一直以為鷗翼車廂也是屬於非法改裝,
所以特此請教前輩們有關這部分的合法性問題,
可以是合法?還是一定非法驗車不會過?
又女兒剛滿兩歲,而目前家中沒買車子,
自己不懂車也對車子不了解,公司車的三菱DELICA三人座自己每天開,
所以目前也是打算買該型車,
雖然也清楚有相關法令嬰幼兒不能坐前座...法令及安全座椅問題,
只是為了現實面考量必要時要載人,即使可能被開單還是得買三人座的(一家三口),
否則以前只有我跟太太時只是想買1.3的veryca,
而如果要買DELICA,改裝成鷗翼會有什麼問題嗎?
比起1.3的小車來說,DELICA就稍大一點,
一樣因為完全不懂車只會開,所以想先問先做功課。
用餐車經營本身就是算違法的事,
也是因為租店面成本高才想用餐車比較有機動性,
自己對於餐點本身有信心,可能會被警察開單這種風險也有心理準備,
但不希望買車之後為了後續的驗車為了後續可能被檢舉非法改裝上而天天煩惱,
先前也是因為看了不少網友有車子的問題才因此卻步,
自己對餐車的打算就是買貨車改鷗翼,車頭車燈那些都不會動,
後面車廂內就安裝層架及放置營業用的設備,
以這樣最基礎的改裝來說,請問車子可以完全是"合法"的嗎?
水GO wrote:
各位版上前輩們好,...(恕刪)
如果是要做餐車,最好是選DELICA,因為VERYCA總重太低了,裝鷗翼車廂再加些層架跟餐飲設備,很有可能會超重
改鷗翼車廂不是問題,重要的是要去監理站作變更,這樣以後驗車才不會有問題
個監理站做法不同,有些鷗翼車廂會認定[油壓式 廂式],有些只會給[廂式],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要變更重量
建議你可以把鷗翼車廂改好後,包括裡面的層架還有一些餐飲設備都裝好後再進去監理站作變更,這樣以後驗車就不會有問題
(要注意所有東西都裝上車後,不能超過車輛核定的總重扣掉承載人數的重量,不然也不能變更)
例:車輛核定總重2.7噸(2700KG),承載人數3人(60KGx3),2700-(60x3)=2520
2520KG就是你空車重能達到的最高限制
還有關於餐飲設備,有些監理站會要求變更時不能在車上,理由是餐飲設備是可拆的,所以不能算在車重內
有些則是要求設備要鎖固牢定即可,各監理站作法不一,建議可以先去打聽看看
妖精狩獵者 wrote:你要先煩惱自己有無...(恕刪)
呃...這個我完全沒概念...
我的認知只以為只有稅金差別,
剛查了一下,那所以DELICA鷗翼廂車來說,
可以申報為"自用客貨兩用車"嗎?
(二)小貨車:總重量在三千五百公斤以下之貨車。
(二)小客貨兩用車:總重量在三千五百公斤以下,或全部座位在九座以下,並核定載人座位及載重量,其最後一排座椅固定後,
後方實際之載貨空間達一立方公尺以上之汽車。
按我外行人的邏輯判斷那台車前座只有三人座,感覺出廠就是歸類在貨車?
跟小客貨兩用車扯不上邊?
另外爬文是爬到一些屬於旁門左道的申請自用小貨車牌方式...
所以這應該也是有解,只是這又會回到原點,還是得擔心被檢舉的問題,
"若所裝載物品與所申領自用小貨車登記職業別不同,將會依法開罰並扣繳其牌照"(引用自南投監理站
水GO wrote:
呃...這個我完全...(恕刪)
DELICA有兩種車型,可以改鷗翼車廂的是下面這種車斗型的,這種只有小貨車牌

下面這種廂式的有客貨車跟小貨車型,但這種不能改鷗翼車廂,法規規定車體是不能變造的

所以你要買就只能買第一種車斗型去改
關於"若所裝載物品與所申領自用小貨車登記職業別不同,將會依法開罰並扣繳其牌照"這點,我只能說大家都這麼幹,登記職業很多都是隨便填的,你只要有2個職業保證人(一般都是家人或同鄉里的),監理單位也不會去查,通常路上也沒人會抓這個
申領自用小貨車登記職業別這本來就是過時的東西,毫無意義,之前也有提案要修掉,可是沒下文...
但是,因為你是要做流動餐車的,會不會被以這點來取締這又很難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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