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發生事故的交流道有點像s型,
為什麼不能做直一點,也就是不必左彎再右彎,當初是考慮什麼才這樣做?省錢?設計不良?
改後,左彎可以少彎一些,然後直直漸漸併入高速公路,
所以政府還是有問題,雖然沒有違法、違反設計規則,
但是可以少彎一點,增加一些安全性,為什麼要省錢或省工?
要求政府把這個彎道改善,
不是其他交流道更彎就代表這個設計沒有問題!
政府一開始就趕快推卸責任,誤導全民:這沒有設計不良的問題
這個雖然沒有違法、違反設計規則,但是明顯設計不良
================================對於這麼危險的彎道設計,
政府只有多掛幾個速限標誌,
明顯是怠忽職守,
家屬應該試試提國家賠償,
政府單位最簡單的做法就是加裝幾個超速照相機,
不是撇清:出事是駕駛自己超速的問題就解決了;
在急改變速限、又急彎道的地方,
80變60,一支超速照相機+ 明顯照相機告示牌
60變40的地方再加一支超速照相機,+ 明顯照相機告示牌
就解決很多問題了,不必花大錢改彎道,
政府明顯怠忽職守,
請求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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