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撞到了前面緊急煞車的汽車(前方好幾台都緊急煞車,原因不明)
當天對方有報案也去警局作了筆錄,也當場與對方和解
和解內容寫到對方除了罰單外不另外向我求償,汽車維修費交由保險公司
但是我昨天接到對方保險公司的電話,因為我只有機車強制險,所以保險公司會要求我支付維修費
這情況是因為我責任較大所以我覺得也沒辦法避免。
但是保險公司說原廠維修估價9000

車子的損傷如照片(倒車雷達下方黑黑的就是我追撞到的地方)
這價錢我是覺得很貴,各位是覺得如何呢?
還有這事情還有什麼辦法能讓我的賠償金額盡量降低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