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情 應該是考驗人性的時候了吧⋯當然尤其知道後面有違停的就自己小心一點就好了如果真的不小心撞到 基本上我應該會看有沒有很嚴重 如果沒什麼事可能就幫他扶好 畢竟他自己違停要報警他也未必站得住腳這真的滿難判斷的也或許可以請警方多取締這些區塊 避免有太多的違停車輛
如果車子沒有明顯傷痕且當下沒有人,再次確定沒有人,車子扶好,走人。如果車子對方損傷嚴重,但四周沒有目擊者,且四周沒有監視器,趕快落跑。若不幸對方在場,或是有目擊者、監視器之類的,建議報警,對方會先吃罰單,對方修車費按比例分攤。
有關「肇事逃逸」之主要罰則:1、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千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同條第4項:「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簡單說,只有肇事撞死、撞傷人逃逸才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