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家裡有台汽車平常停在付費平面停車場,旁邊就是7-11
昨天(7號)下午約5點停好車後,風雨漸漸變大
直到今天(8號)把車停在同一停車場的鄰居打電話告知..7-11的磁磚砸到我家汽車後擋風玻璃上了



紙箱是7-11店長(自稱)塞的

被圖上面掉落的7-11紅色磁磚砸破


從後座拍攝,車內還有遺留的磚頭

擋風玻璃碎滿車,幸好還有一層平常就放那的地毯


後座還有不少玻璃碎屑

這些都是這家7-11掉落的磁磚


目前7-11店長說已向總公司報備(事後我自己打電話想詢問相關事宜,但是今天放假無人接聽)
並與店長交換聯絡方式
致電保險公司後小姐表示會派委外拖車司機大哥來拍照,但是今天很忙所以無法給我確切時間只能電話聯絡....但是我也只有保簡單的丙式,請問這情況應該沒有所謂的"代位求償"吧?
有報警,但員警指出這是民事案件不受禮...我詢問說保險出險不到要備案通知警方嗎?
警察大哥可能今天很忙,態度不是很良好的說: 騙你我有甚麼好處 你都不知道了我怎麼會知道

要備案自己拍照去警察局稍微爬一下文,網友有汽車被招牌砸到報警處理,警察是有到現場的...是我轄內的警員比較混嗎..

目前也只等保險公司來之後,再去備案了..
想請問我這樣處理有甚麼不妥或缺少甚麼嗎?
詢問7-11店長賠償問題他也是一問三不知

請各位大大開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