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
今天出車禍是因為閃前面的車而自摔,然後並不是跟對方沒有保持距離,因為對方是初始車
剛好那條路上因為施工而在路邊(本來都圍著只有牆)加開了一個出口供工人上下班開車進出用的(聽那附近的人說的),我要閃的車就是從這個出口開出來的...
我那時候右轉到這條路上,情況有點巧...路邊停了一輛砂石車,直線位置剛好在我跟那台我閃的轎車中間,因為砂石車很寬,所以我看不到他他也看不到我,我就這樣騎過去,他就這樣彎出來,我發現他的時候他剛好彎到車體把整個右車道都擋住(左邊那條就是對向車道了),我煞車不及最後往左彎了個大彎,結果是我自摔而且沒撞到他的車...
案發當時那位車主有問我有沒有事,我反射性回答了『沒事』,然後旁邊來幫忙的工人也跟駕駛講我是自摔,前後對話只有10秒左右那駕駛看我好像沒事就直接開走了。
我還愣在那邊想說要不要叫警察的時候,把機車扶起來發現機車摔得很嚴重,後照鏡全毀,車體右側一堆刮痕,然後發動引擎鍵跟幾顆燈泡都噴出去了...
這時候旁邊的人突然大叫跟我說我腳流了很多血,我才發現我除了右腳擦傷外整片大拇指指甲破掉,流到整雙拖鞋都是血...
後來是工地附近的好心的人(好像都是下班工人的樣子)送我去附近的醫院的...車上其中一人還跟我說他是在工地那邊做福利社的,說明天早上七點之後可以來找他,他要幫我(當然沒直接叫警察有證人不知道有沒有用就是了...)
於是乎車子就先借放在工地外面的人行道上的樣子,之後他們就送我去醫院包紮了。
然後問題就是...
請問這樣隔天再跟警察說有用嗎...?
雖然說老師都有教,出車禍一定要先叫警察,不過10秒鐘她就跑走了我連車子都還沒扶起來,除了我不小心又沒經驗以外事情也真的發生的很快...
雖然那個駕駛也是很無辜,畢竟他是看不到我所以就放心的彎出來,但我還是希望能處理一下不要事情就這樣過了...
然後我想問,這樣判斷算誰的錯...?這點好像很難判...
還有如果隔天再去找警察有什麼處理方案嗎?要怎麼跟警察講?
朋友跟我說要去驗傷,不過傷口都已經包紮好了不知道有沒有用...
還有補充一下,本人大二而且有駕照(旁邊的人一直問這個

以上問題希望大家能幫小弟解惑,謝謝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