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soman1214 wrote:沒有一個答案就下沉到...(恕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kusoman1214 wrote:不是很懂說!因為單線...(恕刪) 該條例就是規定這樣,從右側超車....罰請注意看該條第五項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若有您假設之情形,那請對前方極慢車按喇叭或閃大燈法條規定很死但....路上沒警察、沒照相、沒攝影時,多的是右側超車或是雙黃線超車
照你說的路段 該路段就是不能超車我之前有一次開車去環島 在台東的時候 有一台車就是從我右邊超車結果超過去沒多久 前面有警察不知道是臨檢還是專門等在哪抓違規就先把他攔下來 然後等我到的時候也把我攔下來接著就過來問我 那台車剛剛是不是從我右邊超車 我說是 他就說要過去開他罰單就然後讓我走了
tmat wrote:我之前有一次開車去環島 在台東的時候 有一台車就是從我右邊超車恕刪) 此路段都限速+10km/hr,然後靠右讓想超車的人從我左側超車,此時超車車輛約有半部超越雙黃線!請教此時超車者和被超者有無被開單危機?
bobc88062 wrote:此路段都限速+10k...(恕刪) 前面的車往右邊靠一點~~讓後面的車超過~~這是駕駛們大家心照不宣的作法啦~~很多山路上~~大貨車都會這樣讓後面的車超車~~但是~~如果在雙黃線這樣超~~還是違法啦~~基本上會畫雙黃線~~就表示該地段的道路設計無法讓後方的駕駛可以安全的超車~~(可能旁邊是山壁或斷堐~~或者是連續彎道~~看不到對向來車~~)所以照規矩就是要一部一部車~~大家排隊慢慢走~~通常每隔一段距離就會有可以超車的單條斷線可以超車啦~~(- - - - - 這種黃色的線)忘了補充~~這樣的話~~被超的那個應該是不會被罰~~
我曾經在條只有雙向單線的馬路上(中間雙黃線 兩旁是白色實線) 接近路口處 右側超車 差點發生事故:我前方是一台GOLF IV 他開很慢 不知道是不是在找路 他開在車道中間 當時我跟在他後面 想說怎麼開那麼慢 但是只有一條車道 邊上也都停滿車 我就等到接近路口處(旁邊已經沒路邊的停車) 從右邊要超過去哪知道那台GOLF可能再找路 開到路口正中間 我以為他還是會繼續直行 他突然右轉 我就被嚇到了所以以後還是別亂右側超車
不可以啦!因為雙黃線而且雙向都只有一線車道,從右方超越車,等同從前車同車道超越車後,再回原前車同車道,那就是右方超車,違規BINGO!如果雙向都2線車道,內車道有前車,而你也在內車道,轉外車道,超越前車後,再轉內車道,那就是右方超車,但如果超越前車後仍維持在外車道,那不叫超車。交規中的超車定義是:在同一車道內的後車超過同一車道內的行進中前車,且超車前後這輛車保持在原車道內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