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車是家父所開,B車是對方。
車子被撞後,我爸立刻請從駕駛座上的人簽名和留電話在一張紙上。之後打電話回家我就趕過去了。
後來我到場後,看到車已經移開了,A車的後保險桿掉了,右後尾燈也破了,撞擊處有明顯的凹痕
B車右前燈破損,葉子板變形。
B車上有四個年輕人三男一女(其中三個未滿十八歲),由於我是後來才到場的,也不清楚當時是在誰開車,有個年紀最大的說車是他開的,並不是車禍當時簽名的那個人。
我就私下問我爸對方願不願意賠,我爸說他們不想賠,而且脾氣也很大想要打人了。
我一聽,那好吧! 不多說,打電話請警察來處理。
等的期間問一下對方:「車子有保險嗎?」 「沒有。只有保強制險。」「當時誰開車?」「是我開的。」(因為我爸說當時是另一個人開車,那個人未成年,應該是沒駕照...)
之後就是警察來了,現場拍個照,大家一起回警局協調。
到警局後才發現,那四個人都沒駕照,他們的態度也開始軟了。
「送到我認識的修車場幫你修好。」「那個我找人來修三四千就修好了。」「不然我賠你一半嘛」叭啦叭啦....
「我姐夫有吃檳榔,所以我換到駕駛座幫他擋。」簽名的年輕人私下說。(應該是有喝酒吧..不過他們酒測有過)
後來我方認識的修車廠師父來了,估完價要12900,對方說,我要下個月八號才發餉,那時候才有錢。
所以我們就約八號再來警局簽和解書。
以上是事件經過。
以下有幾個問題想請問有經驗的朋友:
1. 對方是無照駕駛,假設路權在他,我方也有責任嗎?
2. 此事的責任那方的過失較大?
3. 萬一對方到時耍賴不賠錢,我方有那些手段可以使用?
4. 這樣的事故如何處理比較妥當?
先謝謝各位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