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朋友出了車禍~
撞到了一名違規橫跨馬路的阿伯~
時速在速限60內~但是阿伯送醫後 ~還是不治了
阿伯 父母親已經雙亡~沒有結婚~沒有子女~只有兄弟姊妹
我朋友有保 第三責任險~
但是保險公司說 阿伯這類的沒父母沒結婚沒子女的~第三責任險不能賠
只能用強制險去賠~
我想請問~第三責任險是真的不能賠給阿伯那邊(兄弟姊妹)嗎??
有哪位專業人士能幫我解釋一下呢??
所以要跟你朋友說不要被對方一些沒有繼承權的親戚簽合解書沒有法律效力
http://tw.myblog.yahoo.com/jw!PHMYo1qTHhnfKVR_4Y6r4bpB/article?mid=6632&next=6631&l=a&fid=43
我也有在奇摩知識+ 發文 看到了網友的解說~ 在此轉貼過來給大家看看
第三責任險真的不能賠給兄弟姊妹...
以下是知識+網友的回復----------------------
在我方所投保的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部份
任意險之賠償簡單來說:
{主要是針對當我方駕駛人依法受賠償請求時
我方的保險公司於保險範圍內 可代為賠償給對方!!}
問題就出在依法受賠償請求時的(依法)二字
依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相關規定
本案中對方之兄弟姊妹僅能求償喪葬費用
而強制險又已經賠償給對方兄弟姊妹200萬了!!
故我方的任意險確實可以免除賠償責任!!
但是 一般來說 保險公司基於保護客戶之立場 通常都會願意給予對方家屬部分金額之補償(但金額絕對不會太高)!!
3.相關法條大致如下
民法第 192 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 ,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 ,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 194 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其中並無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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