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人後送醫不治~第三責任險不能賠???

前一陣子朋友出了車禍~

撞到了一名違規橫跨馬路的阿伯~

時速在速限60內~但是阿伯送醫後 ~還是不治了

阿伯 父母親已經雙亡~沒有結婚~沒有子女~只有兄弟姊妹

我朋友有保 第三責任險~

但是保險公司說 阿伯這類的沒父母沒結婚沒子女的~第三責任險不能賠

只能用強制險去賠~

我想請問~第三責任險是真的不能賠給阿伯那邊(兄弟姊妹)嗎??

有哪位專業人士能幫我解釋一下呢??

2012-12-06 17:2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責任險
有這回事
保險公司騙你朋友的吧...

保險公司跟詐騙集團根本就差沒很多...
保險契約那出來看應該就知道了,上面應該會有相關內容吧!
我本身自己在產險界.這種問題要看全文,沒有辦法這麼簡單就釐清責任,強制險採無過失責任,所以受傷死亡就賠,沒有問題,第三責任險是責任保險,什麼叫責任保險,保險法第 90 條明文規定:「責任保險人於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之請求時,負賠償之責。」所以後續還有責任問題,老翁違法所以一定是有責任區分問題,不能那麼簡單就說誰錯,如果真的有問題去年12月底通過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可以去申訴~~
在民法的繼承編
"兄弟姐妹"是有繼承權的喔,在第四順位

我想應該就像樓上有網友列出的保險法的條文,
阿伯的兄弟姐妹應該是要先依刑法"過失致死"的判決結果
確定駕駛人的肇事責任比例,可能還需再去提民事告訴,
然後第三人責任險才會理賠吧........

可以去保險公會查一下理賠要件是哪些

wesley6063 wrote:
在民法的繼承編
"兄弟姐妹"是有繼承權的喔,在第四順位


是第3順位
祖父母才是第4

prozach wrote:
保險公司跟詐騙集團根本就差沒很多..(恕刪)


在台灣,「商業保險」的意思,不就是保險公司穩贏的意思?


glow1010 wrote:
強制險採無過失責任,所以受傷死亡就賠,沒有問題,第三責任險是責任保險,什麼叫責任保險


以前業務都跟我說第三責任險是強制險的延伸,原來根本是兩種東西?
感謝各位大大的回復~

我也有在奇摩知識+ 發文 看到了網友的解說~ 在此轉貼過來給大家看看

第三責任險真的不能賠給兄弟姊妹...

以下是知識+網友的回復----------------------

在我方所投保的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部份

任意險之賠償簡單來說:

{主要是針對當我方駕駛人依法受賠償請求時

我方的保險公司於保險範圍內 可代為賠償給對方!!}

問題就出在依法受賠償請求時的(依法)二字


依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相關規定

本案中對方之兄弟姊妹僅能求償喪葬費用

而強制險又已經賠償給對方兄弟姊妹200萬了!!

故我方的任意險確實可以免除賠償責任!!

但是 一般來說 保險公司基於保護客戶之立場 通常都會願意給予對方家屬部分金額之補償(但金額絕對不會太高)!!


3.相關法條大致如下

民法第 192 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 ,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 ,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 194 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其中並無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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